上班自己不小心割伤算工伤吗?详解工伤认定标准
上班自己不小心割伤算工伤吗?详解工伤认定标准
在工作中不慎受伤,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遇到意外,又该如何界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本文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为您详细解析工伤认定的具体标准。
上班自己不小心割伤算工伤吗
若是因工作职责而引发的伤害事故,那么便是可被视为工伤范畴之内。若由于在执行工作任务时的疏忽或意外导致手部遭受创伤,这同样也应该被纳入到工伤范围之内。但是如果涉及的伤害与工作并无直接联系,那便无法被认同为工伤。
想要明确判断某个伤害是否符合工伤的标准,首先需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然后由该机构进行严格审查并作出具备法律强制力的鉴定,以确定其是否确实构成工伤。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要递交以下相关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书、确认劳资雇佣关系的文件以及与该伤害事件相关的医疗诊断报告等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算工伤吗
若在员工下班或上班的途中产生了任何意想不到的情况,并不意味着该事件一律应被视为工伤。实际上,仅当员工在下班与上班的途中遭遇了并非由本人负有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亦或是遭受了来自于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损害时,此类意外状况才能被确定为工伤。
如果员工在下班或上班途中遭遇了其他任何类型的意外,例如在雪天路滑的环境中自己跌倒而受伤的情况,便无法被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尽管意外确实发生在上下班的途中,但是其未能遭受并非由本人负有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伤害,因此据现行的法规规定无法将之评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