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如何宣告死亡、失踪?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如何宣告死亡、失踪?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宣告死亡: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满一定期限的自然人为死亡的制度。
案例: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
案件事实
2022年9月5日,李某在做农活时发生地震,地震导致山体滑坡,李某失联。2022年12月9日,公安局出具证明,证明李某无生还可能。
处理结果
法院受理李某的利害关系人李某1申请宣告李某死亡一案后,在李某的住所地等处发出寻找李某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三个月届满,李某仍然下落不明,法院遂作出宣告李某死亡的判决书。
宣告失踪或死亡
申请流程
01
下落不明人员的利害关系人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02
提供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与下落不明人员的关系证明、有关机关(公安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下落不明人员不可能生存的证明等材料;
03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或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或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第一百九十三条 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