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锚链,你需要了解的《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要求!
船舶锚链,你需要了解的《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要求!
近年来,国内海上起重船等工程船舶走锚险情时有发生。随着船舶设备的变更以及使用场景的变化,船舶使用钢丝绳替代锚链的技术要求也在随之调整。本文将着重介绍《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中关于船舶锚链的具体要求。
图1 船舶违规使用钢丝绳代替锚链
《规范》关于“锚链”历次修改
(一)《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1983
适用于1983年1月15日及以后的国内航行船长20m及以上的钢质海船。
第一篇/第二章/第二节锚泊及系泊设备 2.2.3锚链
2.2.3.1 本节表中所列锚链直径如等于及小于17mm时,可用试验负荷相等的无档锚链或破断负荷相等的钢丝绳或纤维绳代替。
(二)《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12
适用于2012年7月1日及以后的新建的国内航行船长20m及以上的钢质海船。
第3章/第2节 锚泊及系泊设备 3.2.3锚链
3.2.3.1 作为有档或短环锚链的替代,钢丝绳可在以下情况中使用:
(1)在船长小于30m的船上用于两个锚;
(2)在船长在30m和40m之间的船上用于两个锚中的一个。
上述钢丝绳的总长应为表3.2.1.1(2)中的有档锚链相应要求长度的1.5倍,最小破断强度应为与相应有档锚链破断强度相同。
在钢丝绳和锚之间应设一段短的锚链,其长度为12.5m或锚存放位置至锚机的距离,取小者。
(三)《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18
适用于2018年7月1日及以后的新建的国内航行船长20m及以上的钢质海船。
第2篇/第3章/第2节 锚泊及系泊设备 3.2.3 锚链
3.2.3.2 对船长小于40m的船舶,可使用钢丝绳替代锚链,且应满足下述要求:
(1)钢丝绳的总长应为表3.2.1.1(2)中的有档锚链相应要求长度的1.5倍,最小破断强度应为与相应1级有档锚链破断强度相同。
(2)在钢丝绳和锚之间应设一段短的锚链,其长度为12.5m或锚存放位置至锚机的距离,取小者。
(3)所有与钢丝绳(包括钢丝绳的中间部分)接触的表面都需要进行倒圆,倒圆半径不小于10倍的钢丝绳直径。
(四)《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22
适用于2022年7月1日及以后的新建的国内航行船长20m及以上的钢质海船。锚链其他同《规范》2018一致。
(五)《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23
适用于2023年7月1日及以后的新建的国内航行船长20m及以上的钢质海船。锚链其他同《规范》2018一致。
(六)《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24
适用于2024年7月1日及以后的新建的国内航行船长20m及以上的钢质海船。
第2篇/第3章/第2节 锚泊及系泊设备 3.2.3锚链
3.2.3.2 在以下情况可使用钢丝绳替代锚链:
(1)船长小于90m,且仅需要一只应急锚(在正常临时锚泊作业时不需用锚);
(2)船舶有定位(至少4点)锚设备(如铺缆船或铺管船);
(3)表3.2.1.1(1)中起重船、打桩船或其他类似作业的船舶的作业用锚。
3.2.3.3 使用钢丝绳替代锚链时,应满足下述要求:
(1)钢丝绳的总长应为表3.2.1.1(2)中的有档锚链相应要求长度的1.5 倍,最小破断强度应为与相应1 级有档锚链破断强度相同。
(2)锚的重量应比表3.2.1.1(2)中相应锚重增加25%。
(3)在钢丝绳和锚之间应设一段短的锚链,其长度为12.5 m 或锚存放位置至锚机的距离,取小者。
(4)所有与钢丝绳(包括钢丝绳的中间部分)接触的表面都需要进行倒圆,倒圆半径不小于10 倍的钢丝绳直径。
(5)应根据制造商建议选取合适的钢丝绳,并应提供维护和检查手册。
船舶“锚链”新要求
根据《规范》,建造日期处于1983年1月15日至2012年6月30日的,仅有舾装数对应锚链直径等于或小于17mm才能以钢丝绳替代锚链;建造日期处于201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钢丝绳替代锚链仅适用于船长小于30m船舶的两个锚,或船长在30-40m之间的船舶的两个锚的其中一个;建造日期处于2024年7月1日及以后的,钢丝绳替代锚链仅适用于船长小于90m,且仅需一只应急锚等情况。对违规使用钢丝绳替代锚链的船舶,要立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将钢丝绳更换为锚链。
为提升新建海上工程船舶锚泊设备检验技术要求,使锚泊设备技术要求和实际情况相适应,确保船舶、船员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通知》要求,一是自2025年3月11日起,国内航行新建(含重大改建)起重船、打桩船不得使用钢丝绳替代首锚链;二是在沿海航区内的新建(含重大改建)的起重船、打桩船等工程船舶,锚泊设备应按舾装数直接选取,不降档配置。
图2 船舶常规锚链
自2025年3月11日起:
对于新建船舶(含重大改建):起重船、打桩船等工程船舶,不得使用钢丝绳替代首锚链,必须采用符合规范的锚链;沿海航区内的新建工程船舶,锚泊设备需按“舾装数”直接选取,且不得降档配置。例如,锚链直径、长度等参数需严格匹配舾装数计算结果,不允许通过降低等级或规格来简化配置。
对于现有船舶:船检机构将结合最近一次定期检验,对船证一致性、锚设备动力装置、锚泊系统附属设备工况等进行重点核查,发现涉及重大安全缺陷或违规改建行为的,将要求船舶整改并收回船检证书,并通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
相关建议
(一)船舶所有人及船舶方面。现有钢丝绳替代首锚链船舶要按照建造或重大改建(涉及锚泊设备)日期对照《规范》要求的进行自查。对违规使用钢丝绳替代锚链的船舶,要立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将钢丝绳更换为锚链。海上起重船、打桩船严格落实防风避台等要求,不得在除港口或遮蔽区以外水域锚泊,确保船舶和人员安全。
(二)船舶检验机构方面。各船舶检验机构要结合最近一次定期检验对国内航行海船锚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船证一致性、锚设备动力装置、锚链技术状况、锚泊系统附属设备工况等方面。发现涉及重大安全缺陷或违规改建行为的,停止检验并要求船舶整改。
(三)海事管理机构方面。对于违规使用钢丝绳代替首锚锚链的船舶,各海事管理机构督促船舶整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要单船制定实施严格的管控措施,做到风险可控。海事管理机构要强化船舶监管,确保海上起重船、打桩船严格落实防风避台要求。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