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的理论与实践
“小时候”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的理论与实践
青少年社会教育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对于"青少年"这一概念的界定却存在诸多争议。本文从年龄界定和概念界定两个维度,系统梳理了国内外关于青少年界定的不同观点,并结合现代青年学理论,提出了科学合理的界定标准,为青少年社会教育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
青少年的界定
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青少年是指正处于成长发育过程中还没有真正成熟与独立的年轻人或新生代。由于历史传统、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在世界范围内至今还没有青少年年龄的统一的明确范围,对青少年的概念也没有完全统一的界定。
一、青少年的年龄界定
青少年的年龄界定关系到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具体内容与方法的采用。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面临着不同的发展问题与发展目标,而社会教育的介入也应该有所不同。
1.国内的有关界定
中国封建社会较少有对新生代年龄的具体界定。孔子在《论语·为政篇》中将人生划分为学习、立定、不惑、知天命、耳顺、从心等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清末梁启超曾参照当时日本的教育制度,拟订了以年龄区分阶段的教育方案:5岁以下为幼儿期,接受家庭教育或幼稚园教育;6~13岁为青少年期,接受小学教育;14~21岁为少年期,接受中学教育或寻常示范及各种实业教育;22~25岁为成人期,接受大学教育。
在现代中文辞书中,大都设有“青年”、“少年”等条目,但“青少年”的条目几乎没有,对青少年年龄的界定也极不一致。如1991年出版的《张氏心理学辞典》中关于“青少年期”的解释是:“由青春期开始到身心渐臻成熟的发展时期,女性自12岁到21岁之间,男性约13岁至22岁之间,青少年后期到成年期之间的大约十年期称为青少年期。”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辞海》中,“青年”是“指18~25岁由少年过渡到成人的阶段”;“少年”是“年轻的男子”;而在“青少年人口系数”条目中,有“我国规定15周岁以下各年龄组人口为青少年人口”的解释;“青少年越轨”条目的解释为:“一般指年龄在12~20岁或14~25岁的青少年,因违背当地重要的社会行为规范而发生的偏差行为。”
在学术界,有学者认为:青少年的起始年龄约为12、13岁,终止年龄为25~30岁。陆士桢、王玥编著的《青少年社会工作》中,则将青少年的年龄界定为14岁到30岁。
现实中,各领域对青少年的年龄界定同样出现了不一致的现象,如共青团组织确定共青团员的年龄为14~28岁,全国青联将青年的年龄上限定为40岁,全国“五四青年奖章”等青年奖项将获得奖项的青年人的年龄定在14~40岁;而各种研究机构的青年项目课题负责人的年龄上限定为39岁;法学界以18岁作为划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界限,但在现实的调查或对外公布的青少年犯罪情况中所指的青少年年龄有时限定为30岁以下,有时限定为25岁以下;而在职业中界定青年教师、青年职工、青年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等等的年龄也出现了明显的差异。
中国香港地区将青少年期的时间定为:由12、13岁至21、22岁的年龄阶段。台湾地区青年辅导委员会所发布的《青少年白皮书》中,将10至24岁的男女,定为“青少年”。台湾相关法规中所称的少年,指12岁以上未满18岁的人。
2.国际上的有关界定
古希腊的梭伦(Solon)把人生每隔七年划为一个阶段:7岁换齿,14岁进入青春期,21岁长胡须,28岁肌肉最强壮,35岁成家和有所作为,42岁性格最终定型。被称为青少年研究鼻祖的斯坦利·霍尔(Stanley Hall)在其研究青少年的著作《青春期》中将青少年的年龄划定为12岁至25岁之间。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将青春期称为生殖期,认为女孩从11岁、男孩从13岁开始进入,这一时期为11~20岁。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Johann Amos Comenius)将少年期的范围定为12~18岁,青春期为18~24岁。198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墨西哥圆桌会议上,提出了青年的年龄为14~34岁。联合国大会1985年国际青年年规定,青年的年龄介于15~24岁。1995年联合国大会第五十届会议通过的《到2000年及其后世界青年行动纲领》中,对人口中青年的年龄仍明确规定为15~24岁。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卫生组织将44岁以下划为青年人,联合国从来没有要求各国的青年年龄界定一致,甚至对青年的意义要求因各国国情不同而不同。而各国对青年年龄的界定也不尽相同,如表所示:
大致说来,研究青春期的社会科学家通常会将大约10~13岁划定为青春期早期,14~17岁为青春期中期,18~22岁为青春期晚期(青春期晚期有时也称为青年期或者前成年期)。需要说明的是,联合国在《青少年权利公约》中将青少年年龄的上限定为18岁。
3.现代关于青少年的年龄界定
国际学术界通常用三个标准来确定青少年的社会成熟:结束学业与获得职业(具有一定的谋生能力,在经济上独立),结婚(心理上成人感的真正确立,有一定的责任意识与角色使命),成立家庭(有单独的住所,脱离对父母的依赖)。社会成熟的年龄界限一般在25~30岁。
从生理发育、学业发展和社会教育介入的角度全面综合考虑,现代青年学理论将青少年的年龄界定为10~28岁,将这一年龄阶段的青少年作为我国青少年社会教育的主要对象。
而现代青年学理论界定的青少年期包括少年期与青年期,少年期是小学高年级(五六年级)和刚入初中,大约在10~14岁,处于青春期早期阶段,即准备或开始进入青春期的时期。青年期大约14~28岁,包括青年早期(14~18岁)、青年中期(18~22岁)和青年晚期(22~28岁)。
二、“青少年”概念的界定
“青少年”在英文中是“adolescent”,是由拉丁文“adolescere”一词衍化而来的,其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成长,二是即将发育成熟,后来被用来代表将要成熟的年轻人。“青少年”这一概念是伴随现代工业化社会而发展起来的对新生代的称呼,是青少年这一群体日益引起社会关注的必然结果。
1.“青少年”概念的出现
我国封建社会对处于成长时期的年轻人较为普遍的称谓是“后生”(后生可畏)、“少年”。在中国的古籍中,较多地使用“少年”一词,或“少”与“年”分开使用,泛指年幼、年轻的人。如《史记·淮阴侯列传》中有“淮阴途屠中少年有辱信者”的话,《隋书·李雄传》中记有“吾儿既少,更事未多”的语句,苏轼的《江城子·猎词》中有“老夫聊发少年狂”的词句。在古籍中也有“青年”一词,但用得较少。如唐朝牟融《寄张源》诗:“青年俱未达”,《陈亮·龙川集》中有“亮青年之志,白首奋身”的语句。这里的“青年”是指年纪轻或者年轻的时候。清末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的著名散文《少年中国说》中,对老年人与少年人的区别与对比作了较为形象的描述:“老年人如夕照,少年人如朝阳。老年人如瘠牛,少年人如乳虎……”,“青年”概念在中国的正式出现是新文化运动期间,以陈独秀1915年创办的《青年杂志》为标志(后改为《新青年》),而作为社会角色、被社会广为认同的“青年”则始于五四青年运动。西方的青少年概念出现较早,主要是随着产业革命的进一步发展,城市化发展的加速,出现了很多的青少年社会问题,使得人们不得不关注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青少年。以1844年基督教青年会的建立为标志,青年的概念在社会服务领域正式出现。
2.“青少年”的含义
不同学科、不同领域对青少年这一概念的界定是不同的,它们分别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去理解青少年的含义与本质。对青少年概念的准确把握,应该体现青少年的本质特征。
青少年是指年龄在10岁至28岁之间,正处于生理、心理、认知等发育发展过程中的年轻人。青少年期是个体成员在10岁至28岁之间的成长期,是由依赖性较强的个体发展成为独立社会成员的过渡期。这是身体发育发展逐渐成熟的时期,是心理发展、人格形成的时期,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逐渐形成的时期。成长与发展是青少年的本质。但需要注意的是,青少年期也是人生发展较为脆弱的时期,青少年应对成长与发展中问题的能力尚待发展与提高。在看到和感受青少年的热情、活力、欣喜、向上的正向表现时,同样也应该看到青少年的冲动、不安、彷徨与无助,成长经常伴随着痛苦而不是简单的快乐。不同阶段青少年的发展特点不同,所面临的发展目标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