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友好,心理呵护不可缺
生育友好,心理呵护不可缺
生育友好,心理呵护不可缺
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中,孕产期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受到关注。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孕产期抑郁症筛查纳入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产后访视,以早期识别孕产妇心理健康问题并及时干预或转诊。
近年来,各地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方面推出了不少务实举措,如推广分娩镇痛等舒适化产科项目,落实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普惠托育场所,推动公共空间配备母婴室等基础设施。然而,生育友好不仅需要硬件设施的完善,更需要心理关怀的软性支持。
数据显示,我国有20%的女性在围产期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健康问题,需要专业医生通过不同方式进行管理和干预。孕产期女性可能会经历早孕期反应严重、担心胎停,中孕期担心胎儿健康,晚孕期对分娩的焦虑等一系列情绪波动,这些都会对心理健康产生直接影响。
尽管当前健康科普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人们对抑郁症等心理疾病的认知仍存在不足。一些人将孕产期抑郁症误解为“性格脆弱”或“承受能力不强”,而一些新手妈妈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往往缺乏准备,不知道如何求助。此外,一些地方还存在筛查评估困难、干预治疗资源有限等问题,孕产期心理健康服务供给仍有待提升。
孕产期心理健康若得不到及时关注和呵护,不仅可能影响孕产妇的生理健康,还可能影响胎儿的发育成长。因此,在形成科学认识的基础上提供普惠服务,是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一环,也是保障妇幼健康的关键。
从各地实践来看,北京、上海、湖南、江苏、浙江等地的医院已经开展了相关探索。例如,上海松江区妇幼保健院通过开展孕产妇心理健康知识讲座,鼓励孕产妇和家人正确认识围产期情绪变化;广东广州白云区妇幼保健院则开设了围产期心理保健门诊,对孕产妇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全程动态评估。这些举措有助于切实提高育龄女性的健康福祉。
要更好地呵护孕产期心理健康,还需要在配套建设上下更大功夫。一方面,由于心理健康筛查主要依靠量表等主观性较强的工具,因此需要培养更多具备良好心理健康素养的医护人员,以确保筛查的精准性,避免误诊。另一方面,考虑到孕产妇就诊时常常面临行动不便、需要陪护等问题,应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可及性。通过充分利用医联体等组织形式,促进医疗工作与社会工作的有机协同,可以提供更加周到贴心的孕产期心理健康服务。
生育不只是个人之事,需要家庭、社会的全方位支持。精准把握孕产妇群体的实际需求,积极营造更温馨包容的社会环境,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才能不断取得新进展。
本文原文来自《人民日报》(2025年02月28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