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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提示-告知”全程指引当事人如何避免诉讼风险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告知-提示-告知”全程指引当事人如何避免诉讼风险

引用
澎湃
1.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7153346

面对当事人提出的如何清楚自己的诉讼风险,如何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并最大限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问题,色达法院根据中院下发的《关于全面开展诉讼、执行风险提示和告知工作的通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实践探索司法便民利民延伸服务新举措,于近日向有关案件当事人分别发出《诉前财产保全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执行风险提示书》《当事人银行结算账户确认书》《自动履行告知书》《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

《诉讼风险告知书》由法院在立案阶段向当事人送达,明确告知诉讼风险及主要注意事项,尤其是对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的内容作出解释。

《执行风险提示书》是在送发裁判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书时一并送达,开宗明义地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并从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与义务、执行风险等角度进行提示提醒,以避免因“不懂法”而错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并提前对可能出现的执行困难有客观预判。

据色达法院执行局局长李莉明介绍,《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在送法律文书时一并送达,督促义务人“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不履行,将可能承担以下不利法律后果”,提前给予风险预警,提醒义务人逾期履行、“拒执”等逃避或抗拒执行行为将面临成本费用增加、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惩戒。如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核实确定后,可以向本院申请出具《自动履行生效证明书》,以正面指引方式引导义务人及时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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