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行权的结算方式,你知道吗?
期权行权的结算方式,你知道吗?
期权交易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方式,不适合所有投资者。在参与期权交易前,请确保您充分了解相关知识和风险,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做出理性决策。
期权行权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两种:现金结算和实物交割。实物结算以个股期权、商品期权为代表;现金结算以股指期权为代表。
一、期权行权现金结算:以股指期权为例
1. 实值期权的结算
买方:
买入Call(看涨期权)的投资者到期结算时,收益为标的资产价格与行权价的差。
买入Put(看跌期权)的投资者到期结算时,收益为标的资产价格与行权价的差。
买方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放弃自己所获的收益。
卖方:
卖出Call(看涨期权)的投资者到期结算时,亏损为标的资产价格与行权价的差。
卖出Put(看跌期权)的投资者到期结算时,亏损为标的资产价格与行权价的差。
卖方没有选择放弃的权利,只有履行合约的义务。
2. 虚值期权的结算
买方:
买入Call(看涨期权)的投资者到期结算时,亏损为所支付的全部权利金。
买入Put(看跌期权)的投资者到期结算时,亏损为所支付的全部权利金。虚值期权无需行权。
卖方:
卖出Call(看涨期权)的投资者到期结算时,收益为所收取该合约的全部权利金。
卖出Put(看跌期权)的投资者到期结算时,收益为所收取该合约的全部权利金。
虚值期权卖方不做行权处理。
二、期权行权实物结算:以个股期权为例
实物交割则主要适用于某些特定的期权合约。对于看涨期权,持有者需要购买标的资产;对于看跌期权,持有者需要卖出标的资产。实物交割通常在期权到期日当天进行,兑付交易日一般在T+1个结算周期。持有者需要准备相应的资金或标的资产,以便在期权到期日时履行合约。
1. 实值期权的结算
买方:
买入Call(认购期权)的投资者到期行权时,以行权价买入标的个股,股票持有权发生变更。
买入Put(认沽期权)的投资者到期行权时,以行权价卖出标的个股,股票持有权发生变更。
买方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放弃购入或卖出标的个股。
卖方:
卖出Call(认购期权)的投资者到期结算时,必须以行权价卖出相应数量的个股,股票持有权发生变更。(在个股期权交易中此种交易风险最为巨大,如果期权交易者为裸卖空,手中没有标的个股,为了履行义务,就必须到市场上以更高价格购入股票进行行权,购入股票的行为会进一步推动个股价格的上涨,引发自己亏损进一步扩大。)
卖出Put(认沽期权)的投资者到期结算时,必须以行权价买入相应数量的个股,股票持有权发生变更。(此种方式经常被投资者用来降低购入个股的成本。)
卖方没有选择放弃的权利,只有履行合约的义务。
2. 虚值期权的结算
买方:
买入Call(认购期权)的投资者到期行权时,可选择以行权价买入标的个股,股票持有权发生变更。这样的操作相当于以高于市场的价格购入个股,会造成短期的亏损(但是以收购股票为目的的交易可以选择进行行权的操作)。
买入Put(认沽期权)的投资者到期行权时,可选择以行权价卖出标的个股,股票持有权发生变更。
买方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放弃购入或卖出标的个股。
卖方:
卖出Call(认购期权)的投资者到期结算时,必须以行权价卖出相应数量的个股,股票持有权发生变更(有可能出现的情况,虚值期权被行权,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卖出标的个股)。
卖出Put(认沽期权)的投资者到期结算时,必须以行权价买入相应数量的个股,股票持有权发生变更(有可能出现的情况,虚值期权被行权,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买入标的个股)。
卖方没有选择放弃的权利,只有履行合约的义务。虚值期权被行权,意味着短期意外多出一块利润。
除了上述两种主要的结算方式,还有一些特殊的期权行权结算方法,如标的结算法和现金行权法等。这些方法可能因不同的期权合约和交易规则而有所差异。
期权行权的结算方式可能因具体的期权合约、市场规则以及交易所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投资者应仔细查阅相关合约和规定,以确保对结算方式有清晰、准确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