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一文读懂交通事故赔偿:奉贤法院发布权威指南

创作时间:
2025-01-22 08:49:46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一文读懂交通事故赔偿:奉贤法院发布权威指南

重大交通事故不仅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身心创伤,还可能引发复杂的法律和赔偿问题。近日,奉贤法院发布的《交通事故赔偿指南》为公众提供了权威的赔偿指导。本文将结合该指南和相关案例,为您详细解读交通事故赔偿的关键要点和具体流程。

01

交通事故赔偿流程

现场处理与责任认定

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如有伤员,在专业救援到达前提供初步救助(如止血、包扎)。记录肇事车辆信息,避免随意移动现场物品。

鉴定程序

交通事故赔偿通常需要通过鉴定程序来确定损失程度。鉴定一般针对被侵权人受伤情况进行营养期、护理期、休息期和伤残等级等。鉴定以伤者治疗伤病过程中产生的病史材料作为初步依据,如病历本、出院小结、摄片等。材料提交后,应组织各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排除与涉案交通事故无关或不真实的伤病材料。

确认赔偿主体

常规道交案件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因交通事故受伤或财物受损的自然人或法人、事故发生时的车辆驾驶员以及涉案车辆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及商业险保险公司。实践中,驾驶员与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一致时,车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也应纳入诉讼主体中。如果车辆(常见于大货车或者挂车)挂靠于其他公司,被挂靠公司也应纳入诉讼主体中。

02

赔偿顺序与限额

确认常规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理赔顺序,一般遵循三步法。

第一步,查保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交强险具有预先赔付的强制要求。为保障被侵权人利益,如果涉案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应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或垫付。目前适用的交强险限额为:医疗费项目18000元、伤残赔偿项目180000元、物损项目2000元。

  • 医疗费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医疗器具费等。
  • 伤残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伤残(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等。
  • 物损项目主要包括:衣物损失费、车辆修理费、车载物品损失等。

第二步,查事故

一般情况下,如果侵权的机动车投保了商业险,交强险限额不足以赔付全部损失的,由商业险保险公司在商业险限额内继续赔付,限额以实际投保的保单为准。但是如果侵权的机动车驾驶员具有保险免责情形,比如驾驶员逃逸、醉酒等,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

在赔偿限额方面,商业险与交强险的不同之处在于,商业险只有总限额,各赔偿项目无限额,超过交强险的损失由商业险按交通事故责任比例直接赔付。

第三步,查赔偿主体

当涉案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存在商业险免责情形或者交强险、商业险不足以赔付全部损失等情形下,应由侵权人继续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在某些情况下,除了涉案车辆的驾驶员外,还存在其他共同赔偿主体,包括车主、挂靠公司等,在审理过程中,应完整准确把握全部的赔付主体。

根据2021年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此时的赔偿主体还包括投保义务人,也即车辆的所有人及管理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能确认挂靠关系,挂靠公司也是赔偿主体。

03

赔偿项目与计算方法

在确认了诉讼主体及赔偿顺序之后,应考察被侵权人所受损失的范围,并根据相应赔付标准确认受损金额。一般被侵权人受伤后的赔偿范围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鉴定费、评估费、衣物损失费、车辆修理费、交通费、律师费等。

当存在伤残的情况,还应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存在死亡的情况下,还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另外,如果被侵权人重度伤残或死亡且存在需要扶养的人,还应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具体赔付标准如下:

  1. 医疗费:加计医疗费发票,注意扣除与交通事故伤情无关的票据,扣除票据中的医保统筹支付费用、附加支付费用。此外,如果已经主张了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伙食费应予扣除。

  2. 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20元/天×住院天数。

  3. 营养费:20元/天至40元/天×营养期(依据鉴定结论)。

  4. 误工费:

  •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按如下方式计算: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365×误工期限(天)
  •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按如下方式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年)÷365×误工期限(天)
  1. 护理费:
  •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护理费=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 护理期限:
    • 护理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
    • 因伤致残不能恢复的,护理期限结合受害人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1. 残疾赔偿金:
  • ≤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
  • ≥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1. 死亡赔偿金:
  • ≤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年
  • ≥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 被扶养人生活费:
  • ≤18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系数为1,下同)
  • ≤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伤残赔偿系数。
  • 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 ≥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1. 精神损害抚慰金:
  •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 一般按如下标准计算:根据伤残等级从10级至1级分别对应为5000元至5万元,死亡的,同1级伤残。
  • 司法实践中,该费用可以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在交强险中优先支付。
  1. 残疾辅助器具费:
  • 残疾辅助器具费=器具价格(以国产普通适用型为标准)×器具数量×器具更换次数(赔偿年限÷器具使用年限)
  • 器具数量、器具使用年限应以配制机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意见为准。配制机构与司法鉴定机构意见不一致的,一般以司法鉴定意见为准。
  • 赔偿年限应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参考配制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但一次性赔偿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十年。
  • 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且赔偿权利人确需配制辅助器具的,赔偿义务人应当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1.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月)

  2. 交通费:正式票据所载实际交通费用之和(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票据所载事项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3. 财产损失:根据估损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主张(包括车辆维修、施救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经营车辆停运损失;非经营车辆替代支出的交通费等等)

04

实际案例分析

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双重享受

在项某诉刘某、黎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项某因交通事故致九级伤残,虽已获得工伤停工留薪待遇,但仍可向侵权人主张误工费。法院最终支持了项某的赔偿请求,体现了劳动者在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也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退休人员的误工费与被扶养人生活费

韩某诉陈某、某安保险公司、某民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韩某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在从事生产劳动。法院认为,韩某因案涉事故接受治疗期间遭受的实际误工损失应当予以支持。同时,韩某的母亲作为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可依法获得相应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

黄某诉王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某保险公司认为应按受诉法院所在地即汕头市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但法院认为应按照广东省一般地区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体现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未投保交强险的特殊车辆

曾某诉黄某、某物资公司、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铲车虽无法投保交强险,但在违规上路行驶时,应参照一般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

司机违规操作导致自身损害

左某、陈某等诉某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张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下车时未拉起手刹,导致溜车被挤压死亡。法院认定,张某作为司机违规操作导致自身损害的,不属于本车交强险“第三者”。

05

实用建议

  1. 保护现场: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避免随意移动现场物品。如有伤员,在专业救援到达前提供初步救助(如止血、包扎)。

  2. 记录信息:记录肇事车辆信息,包括车牌号、驾驶员信息等。如有条件,拍摄现场照片和视频。

  3. 配合调查:配合警方调查,如实陈述事故经过。若涉及人员伤亡,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启动理赔程序。

  4. 咨询专业意见: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重大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涉及多个环节和复杂法律关系,了解这些基本流程和要点,有助于受害者及其家属在事故发生后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