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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 vs 鄂罗多斯:商标大战谁赢了?

创作时间:
2025-01-22 02:03:20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鄂尔多斯 vs 鄂罗多斯:商标大战谁赢了?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鄂尔多斯公司”)与商丘市鄂罗多斯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鄂罗多斯公司”)的商标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判决鄂罗多斯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与鄂尔多斯公司相近似的“鄂罗多斯”、“ELUODUOSI”等标识,并赔偿鄂尔多斯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万元。这起案件不仅彰显了法律对商标权益的保护,也为企业商标保护提供了重要启示。

01

案件始末:多次抢注终被罚

鄂尔多斯公司作为鄂尔多斯市的龙头企业,其羊绒产品在业内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质量信誉度。自1999年“鄂尔多斯”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以来,鄂尔多斯公司一直注重品牌商标保护。然而,随着商标影响力的扩大,一些不法商家开始通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等手段,恶意抢注近似商标,企图借助鄂尔多斯的商标影响力牟取不正当利益。

鄂罗多斯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其关联公司商丘市汇丰百货有限公司(下称“汇丰百货公司”)早在2013年7月就提交了第12999259号“鄂罗多斯”商标的注册申请,被核定使用在广告、替他人推销等第35类商品上。后该商标转让给鄂罗多斯公司,但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已被撤销注册。2018年8月,汇丰百货公司又提交了第33162973号“ELUODUOSI”商标的注册申请,被核定使用在商业信息等第35类服务上,2019年4月转让给鄂罗多斯公司。

2022年5月,鄂尔多斯公司针对后者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5月作出裁定,认定该商标与鄂尔多斯公司的第19001789号“鄂尔多斯1980”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对该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除了上述两件商标外,汇丰百货公司还曾申请注册“鄂罗多斯服务全世界”、“ELUODUOSI及图”、“鄂罗多斯ELUODUOSI及图”等商标,但目前均处于无效状态。鄂罗多斯公司曾申请注册“鄂罗多斯”、“ELUODUOSI”等商标,但大部分注册申请直接被驳回或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被撤销注册。

尽管多次抢注商标无果,两被告还是不死心,2023年开始在网络平台以“鄂罗多斯”品牌宣传和出售羊绒衫、毛呢外套、夏装等商品。最终被鄂尔多斯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两被告停止使用与涉案商标相近似的“鄂罗多斯”与“ELUODUOSI”标识,共同赔偿鄂尔多斯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万元,并判令鄂罗多斯公司变更企业名称且不得含有“鄂尔多斯”或与“鄂尔多斯”相近似的文字。

02

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

这起案件引发了公众对企业字号与商标保护的关注。究竟什么是商标侵权?如何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标纠纷解释》),商标侵权行为的判定主要考虑以下要素:

  1. 商品或服务的类似性:《商标纠纷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服务。商品与服务类似,是指商品和服务之间存在特定联系,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

  2. 标识的近似度:商标侵权判定中,需要对比被控侵权标识与权利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这种对比不仅包括视觉上的相似性,还包括听觉和概念上的相似性。

  3. 是否足以造成混淆:即使两个商标在某些方面相似,但如果不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也不构成侵权。混淆的可能性是判定商标侵权的关键因素。

03

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

商标侵权行为一旦被认定,侵权方可能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1. 停止侵权:法院可以责令侵权方立即停止使用侵权标识,包括停止生产、销售侵权商品,停止使用侵权标识进行广告宣传等。

  2. 赔偿损失:侵权方需要赔偿权利人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通常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等因素确定。在难以确定具体损失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

  3. 消除影响:在一些情况下,侵权方可能还需要采取措施消除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如在媒体上发表声明等。

  4. 行政处罚:对于严重的商标侵权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04

企业商标保护启示

这起商标纠纷案为企业商标保护提供了重要启示:

  1. 及时注册商标:企业应及时将核心品牌和相关标识进行商标注册,获得法律保护。同时,还应考虑在相关类别上进行防御性注册,防止他人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近似商标。

  2. 建立商标监测机制:企业应定期监测商标注册情况,及时发现并制止他人恶意抢注或使用近似商标的行为。

  3. 积极维权:一旦发现商标侵权行为,企业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包括发送警告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提起诉讼等。

  4. 重视证据保全:在维权过程中,企业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包括商标注册证书、侵权证据等。必要时,可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

  5. 建立品牌保护体系:企业应建立全面的品牌保护体系,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措施。

商标是企业形象、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囤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等商标恶意注册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也扰乱了商标注册管理秩序。鄂尔多斯公司积极维权,全力打击蹭名牌的行为,不仅是对鄂尔多斯品牌自身权益的保护,也是对整个市场秩序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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