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安办彻查食用油运输乱象:违规罐车被严惩,食品安全防线全面加固
国务院食安办彻查食用油运输乱象:违规罐车被严惩,食品安全防线全面加固
近日,一起涉及食用油运输安全的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调查发现,多辆罐车在未按规定清洗消毒的情况下混运食用油,导致食品污染。涉事企业和个人受到严厉处罚。为了保障民众饮食安全,国务院食安办提醒公众如何识别违规食用油运输车辆,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维护食品安全。
事件曝光:罐车混运食用油,危害触目惊心
据媒体报道,一辆从宁夏运送煤制油到河北的罐车,卸完煤制油后,并未洗罐就驶入一家名为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的厂区。记者在厂区外能清晰看到罐车装油的全过程,自始至终这辆罐车没有遇到任何阻碍,也没有人检查罐体内干净与否。大约四十分钟后,这辆罐车就装满了油,出厂区的地磅显示,这辆罐车装了35吨大豆油。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种违规行为并非个案。调查显示,目前国内许多罐车都存在装完化工液体后直接装载食用液体,造成食用油被残存的化工液体污染的现象。一些罐车甚至用白纸将罐体外侧喷涂的介质信息遮盖住,再重新张贴一张写有“食用油”字样的贴纸,就能在进厂验罐时“蒙混过关”。
调查结果:违规行为触目惊心,涉事企业被严惩
针对这一事件,国务院食安办迅速行动,组织多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涉事企业和个人展开全面调查。调查发现,涉事罐车冀E5476W和冀E6365Z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
冀E5476W罐车:5月22日从宁夏装载煤制油,5月23日卸载后未经清洗,5月24日直接装载食用植物油35.91吨,最终运往陕西勉县新力油脂有限公司。为掩盖问题,实际车主高某群指使他人开具虚假清洗票据。
冀E6365Z罐车:5月16日从宁夏装载煤制油,5月18日卸载后未经清洗,5月21日装载食用植物油31.86吨,运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百胜隆粮油有限公司。司机声称已清洗,但经核查并不属实。
依法严惩:涉事企业和个人付出沉重代价
根据调查结果,相关部门对涉事企业和个人作出了严厉处罚:
运输企业:河北邢台卓然联合运输车队、河北邢台皓源物流有限公司、河北邢台金谷仓物流有限公司分别被处以168万元、151万元、192万元的罚款,并收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车主和司机:涉事罐车实际车主高某群等5人被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涉事司机要某某、张某某被刑事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开具虚假票据人员:河北邢台金谷仓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某某等3人被处以10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法规依据:食用油运输有严格标准
我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都对食品运输有严格规定: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器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运输食品应使用专用运输工具,不得运输有毒有害物质,防止食品污染。
运输食用植物油的车、船等运输工具、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食用油风险隐患
国务院食安办表示,将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食用油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加强对食用油产业链各环节的监管。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此次事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坚决态度。我们相信,在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下,类似问题将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将得到更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