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敲诈案频发,北京警方重拳出击!
海底捞敲诈案频发,北京警方重拳出击!
近日,海底捞火锅店再次成为敲诈案件的受害者。据北京警方通报,几名男子通过在麻酱调料里放入碎玻璃渣的方式,在多家海底捞门店实施敲诈勒索,累计诈骗金额超过一万元。目前,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刑事拘留。
这起案件并非海底捞首次遭遇敲诈勒索。2024年5月,海底捞火锅店总公司在进行账务盘点时发现,多家分店被人投诉用餐时发现虫子,而多笔赔偿都给了同一个女子李某。经警方侦查,女子李某先后6次将死虫子偷偷放进调料碗中,以投诉到食药监部门相威胁,敲诈海底捞门店。最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此类案件的作案手法多样,包括在食物中投放异物(如玻璃渣、虫子等),然后以食品安全问题为由索要赔偿。由于餐饮行业的特殊性,很多商家为了维护声誉,往往选择息事宁人,这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北京警方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2024年2月,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北京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国际美食之都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依法打击“恶意索赔”“敲诈勒索”乱象。在“安薪北京”冬季行动中,警方更是打掉多个以围堵项目部、阻挠正常施工、滞留项目宿舍等非正常手段讨薪敲诈勒索团伙,刑事拘留33人,行政拘留15人。
从法律层面来看,此类“造假维权”行为已明确被定性为敲诈勒索罪。根据新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49条,“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的赔偿或者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的,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餐饮企业来说,需要提高对“夹带、掉包、藏匿”等造假行为的技防力度,强化经营场所重点区域的视频监控,增强固定证据和主动报案的意识。同时,消费者也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做文明消费、依法维权的践行者,在法治轨道内开展维权活动,督促经营者提供安全、放心、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这起案件的查处,不仅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以“维权”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