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迎新变局,农村经济迎来春天?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迎新变局,农村经济迎来春天?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迎来新变局,农村经济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近期,多地积极探索宅基地制度改革,其中浙江义乌等地的创新做法尤为引人注目。
政策新动向:从试点到推广
2025年1月,兰州市启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旨在加快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这一举措被视为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此前,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要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探索闲置农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
这些政策信号表明,宅基地制度改革正在从局部试点走向更大范围的推广,为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义乌模式:跨村调剂与拍卖的创新实践
在浙江义乌,一项创新性的宅基地制度改革正在为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义乌市率先提出并确立了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制度,并允许宅基地在全市范围内跨村流转。
2024年1月,义乌市佛堂镇石壁村举行了一场引人注目的宅基地资格权拍卖会。此次拍卖共成交面积138.69平方米,成交总额高达3189870元,成交均价达到每平方米23000元。这种拍卖模式在义乌已成常态,以往每处宅基地一般都能卖到100多万元,平均每平方米的价格几乎都在2万元以上。
义乌模式的成功在于其创新的制度设计。通过“三权分置”,实现了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分离。这种分离使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流转,不仅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也为农民提供了新的收入来源。
专家观点:扩大流转范围是大势所趋
全国人大代表蔡继明建议,应该赋予农村宅基地完整的用益物权,并进一步扩大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他认为,当前受限于各种条件,农村房屋的财产价值难以实现,应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相关涉地法律,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村集体以外乃至城乡之间更大范围内流转。
这一观点得到了不少专家学者的支持。他们认为,民法的平等原则要求对物权实行同地同权,不能人为造成同样出于居住目的的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不平等。允许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和城市人口反向流向农村,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有利于逐渐消除城乡二元结构。
改革带来的深远影响
宅基地使用权的跨村调剂和拍卖制度,不仅为农民提供了新的收入来源,还促进了闲置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在义乌等地的实践中,宅基地的流转价格远高于传统补偿标准,这不仅提高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也为农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
然而,改革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何保障农民权益不受损,避免宅基地被过度商业化,是政策制定者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此外,宅基地流转范围的扩大,也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配套,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总体来看,宅基地制度改革正在为农村经济带来新的发展机遇。通过创新制度设计,不仅能够激活农村闲置资源,提高农民收入,还有助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动力。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我们有理由期待,农村经济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