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黄河生态保护,你我共同参与
长江黄河生态保护,你我共同参与
长江黄河,一北一南从高原奔流而下,一泻千里,滋养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长江黄河不仅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更是维系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长江黄河的生态环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保护母亲河,已成为每一个中国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保护成效与挑战并存
近年来,我国在长江黄河生态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以黄河流域为例,截至2024年末,黄河流域甘肃段的水质优良比例达到了97.56%,同比增长4.88个百分点,在黄河流域9省区中排名第三,干流出境断面水质更是连续9年达到Ⅱ类标准。全省18条地级城市建成区的黑臭水体实现了“长治久清”,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
然而,长江黄河的生态保护仍然面临诸多挑战。黄河是全世界泥沙含量最高、治理难度最大、水害严重的河流之一,历史上曾“三年两决口、百年一改道”。长江虽然水量丰沛,但同样面临着水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此外,气候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也为江河源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政策引领,制度保障
面对长江黄河生态保护的复杂形势,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和规划。2024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为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顶层设计和行动指南。纲要提出,要以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为核心,以黄河干支流流经的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9省区相关县级行政区为重点,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带。
2024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这是我国生态环境立法回应全面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条例针对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难题,提供了中国方案和智慧,对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不同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创新机制,协同治理
在政策引领下,各地积极探索创新生态保护机制。其中,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成为推动流域治理的重要政策工具。截至2024年,财政部已会同相关部门推动21个省份在20个流域(河段)建立起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例如,2023年—2024年,湖北省分别与湖南省、江西省签署长江流域(湘鄂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长江流域(鄂赣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标志着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机制建设正式进入新阶段。
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立,有效促进了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地区的协调发展。通过资金补偿、产业协作、对口援助等多种方式,上游地区获得了经济利益回报,下游地区则获得了优质的生态产品,实现了互利共赢。
公众参与,共筑绿色屏障
长江黄河的生态保护离不开公众的广泛参与。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通过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等工作机制,激发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例如,一些地区聘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困难户作为河道保洁员,建立垃圾兑换超市,实施农药集中配送,探索生态保护巡回法庭,以及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产业投入等措施,形成了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围。
法治护航,严惩违法
法治是生态保护的重要保障。2024年6月,陕西高院发布了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展示了通过法律手段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具体实践。例如,在徐某杰等四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中,韩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四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督促涉案企业进行整改,健全完善环保考核监督管理制度,实现了企业降污减碳协同增效。
共同守护,责任共担
长江黄河的生态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我们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受益者,也应该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到长江黄河的生态保护行动中来,共同守护好我们的母亲河,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美丽的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