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纠纷引发职场矛盾?教你正确维权!
社保纠纷引发职场矛盾?教你正确维权!
“我辛辛苦苦工作了多年,公司却一直未给我缴纳社保。现在到了退休年龄,我不得不自己补缴才能领取养老金。这笔钱能要求公司返还吗?”
这是许多劳动者在面对社保纠纷时的共同疑问。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来探讨在公司未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劳动者应该如何正确维权。
案例:自行补缴社保后,能否要求公司返还?
赵某于2012年9月至2019年7月期间在某公司工作,但该公司在此期间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9年7月,赵某达到退休年龄时,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无法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赵某自行通过某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补缴了社会保险,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随后,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返还其补缴社会保险所花费的费用。赵某认为,由于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其需要自行补缴,公司因此获得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劳动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行政稽核程序予以补足。赵某未经行政稽核程序自行补缴社会保险,其欠缴社会保险期间与公司断缴期间无法对应,缴费基数亦与其工资不一致,补缴的保险费系按月一次性补缴,无法明确补缴期间及明细,无法确认公司应负担的数额。因此,法院对赵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社保纠纷的常见表现形式
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断缴社保:用人单位未按期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包括未办理增员以及办理增员后未逐月缴纳。
低基数缴纳:用人单位以低于劳动者实际工资的金额作为基数缴纳社保。
险种不全:用人单位只选择性缴纳部分险种,如只缴纳养老保险,未缴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这些行为都会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损害,比如影响退休待遇、医疗报销、工伤赔偿等。
错误的维权方式有哪些?
在维权过程中,一些劳动者可能会采取以下不当方式:
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起诉要求补缴社保:这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法院不会受理。
自行委托第三方代扣代缴:这种方式下,劳动者自行缴纳的费用难以向用人单位追偿。
未经社保机构稽核直接补缴:如赵某案例所示,这种方式可能导致无法向用人单位追偿。
已退休人员要求补足待遇差额:由于社保缴纳基数低导致的退休待遇降低,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正确的维权途径
面对社保纠纷,劳动者应该如何合法合理地维护自身权益呢?
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首先尝试与人力资源部门或管理层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表达诉求。
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举报,要求对用人单位进行稽核,责令其补缴。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经社保机构稽核后用人单位仍不补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责任。
提起诉讼:在仲裁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
-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纠纷,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实用建议
及时维权:发现社保问题后,应及时采取行动,避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保留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据非常重要,要妥善保存。
了解政策: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选择正确的维权渠道:优先通过行政稽核程序解决,避免直接诉讼。
理性维权:保持冷静,依法依规表达诉求,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社保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面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情况,劳动者既要敢于维权,更要善于维权。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才能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