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驾驶汽车事故频发,带给我们什么警示和思考?
智能驾驶汽车事故频发,带给我们什么警示和思考?
智能驾驶技术的出现,无疑为公众出行带来极大便利,理论上可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例如,在正常道路条件下,智能驾驶系统可精准控制车辆行驶路径,自动调整行驶速度,并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而且,随着智能驾驶技术不断发展,未来汽车有望真正实现无人驾驶,这将彻底改变公众出行方式,让出行变得更加高效、便捷。
然而,现实情况却为我们敲响了警钟。12月18日,京昆高速涞水检查站前方,一辆小型汽车快速冲撞隔离水码,引发交通事故,据了解,驾驶员在驾车途中感到疲劳,便开启了车辆辅助驾驶功能。11月6日,沪渝高速河北仙桃段,一辆蓝色小轿车行驶中追尾前方面包车造成事故,据调查,驾驶员自称”开了自动驾驶,在打瞌睡,但没睡着”。 2016年,京港澳高速河北邯郸段,一辆特斯拉轿车以110迈时速撞上前方的大型清扫车,车主小高抢救无效离世,鉴定结果显示,事故前几分钟车辆开启了辅助驾驶功能。
从类似事故的相关采访中我们可以发现,有部分驾驶员自称开启了“自动驾驶模式“,也有部分自称开启了“辅助驾驶模式”,这两者究竟有什么区别?
根据国家发布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现阶段我国将驾驶自动化分为0级到5级共6个级别,严格来说,只有L3~L5级才可称为自动驾驶,而L1~L2级只能称为辅助驾驶。
也就是说,自动驾驶包含了辅助驾驶,并辅助驾驶并不等于自动驾驶。
除部分试点路段外,目前允许上路的辅助驾驶都不超过L2级别。L2级别意味着车辆在系统所规定的运行条件下,具备自适应巡航控制和车道保持辅助功能。但这属于部分自动驾驶,基本操作由车辆完成,驾驶员仍要对车辆掌握控制权,负责外围监控,保持专注并随时准备接管车辆。
辅助驾驶,驾驶主体依然是人,驾驶人驾驶车辆过程中仍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还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交通事故责任。
通过分析,不难看出这几起事故的共同点:驾驶人员都没有全神贯注,且对辅助驾驶功能的信赖程度较高,而在事后都表达了辅助驾驶系统并未能如预期般发挥功能。
在网络上检索关于自动驾驶的内容,我们发现用户将辅助驾驶功能有意无意当做高级别自动驾驶使用乃至炫耀的行为并不鲜见。“解放双手”、双手离开方向盘在车上打扑克牌、甚至躺倒休息,这样看来,发生事故后驾驶员的责任不可推卸。
然而,企业就完全无辜吗?
“想撞都难”“可以实现无人驾驶”“试驾过程中销售让驾驶员双手脱离方向盘”,种种过度宣传引导言行让消费者盲目信任辅助驾驶功能,甚至认为所谓的“辅助驾驶”“智能驾驶”只是为了符合上路规定,实际上可以达到L3-L5级“自动驾驶”的效果。
总的来说,辅助驾驶事故频发的原因,一方面是车主、驾驶员的盲目依赖和疏忽大意,另一方面则是企业的过度宣传引导。
智能驾驶技术的发展趋势不可阻挡,L3以及更高级别的自动驾驶车辆驶上道路只是时间问题。但背后的安全风险却更不能忽视。笔者认为,接下来应从三方面进行完善:
首先是法律法规的完善。未来,不同的自动驾驶等级之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所承担的交通事故责任有何区别?平台运营的自动驾驶运营车辆在发生事故或纠纷时,责任应当如何划分?除了交通事故责任之外,车主的个人隐私如何得到保护?还有许多问题亟待法律法规进一步进行明确和规范。
其次是车企在不断创新开发的同时,也要加大规范引导力度,完整、真实、准确、客观地宣传自动驾驶功能,明确告知自动驾驶的功能级别,驾驶员应该履行的驾驶义务。
另外,作为驾驶员,要增强安全驾驶意识,理智使用辅助驾驶功能,集中精力、保持警惕,时刻关注路况,把在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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