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醒:二手房购房合同风险解析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醒:二手房购房合同风险解析

引用
澎湃
6
来源
1.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7541450
2.
https://www.sohu.com/a/201669803_804191
3.
http://www.cnr.cn/china/gdgg/20161020/t20161020_523209410.shtml
4.
http://paper.people.com.cn/hwbwap/html/2020-12/28/content_2026069.htm
5.
https://www.gdcourts.gov.cn/caipanwenshuxuandeng/caipanwenshuxuandeng/content/post_1045934.html
6.
https://cj.sina.cn/article/detail/5458631870/540870?vt=4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通过多个案例揭示了二手房交易中的典型风险,提醒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谨慎。以下是具体分析:

01

典型案例揭示风险

房屋买卖实为借贷担保

在蒋某诉陈某、杨某某、吕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蒋某与陈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以400万元总价购买陈某名下房屋,并支付了10万元定金。但法院查明,该合同实为陈某向吕某某借款380万元的担保,合同中付款方式约定模糊,且双方后续行为不符合正常交易流程。最终法院认定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陈某、杨某某返还蒋某10万元定金。

抵押房交易风险

韩先生购买张女士名下房屋,该房屋尚有115万元银行贷款未还清。韩先生支付了120万元购房款,但张女士未按约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且因其他纠纷导致房屋被法院查封。法院判决张女士支付违约金,提醒购房者在购买抵押房时需谨慎,应确保卖方及时解押。

共有房产交易风险

景先生未经妻子王女士同意,擅自将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给马先生。王女士发送告知函表示不同意出售,最终法院驳回了马先生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这表明,购买共有房产时必须获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户口迁出问题

董女士将房屋出售给王女士后,其继子户口未按约定迁出。法院依据合同约定,判决董女士支付部分违约金。这说明户口迁移虽属行政行为,但可通过合同约定违约责任来督促履行。

学区房风险

马先生为子女上学购买学区房,中介公司提供的招生简章信息有误,导致所购房屋不属于划片范围。法院判决中介公司退还居间费用,但差价损失无法支持。这提示购房者在购买学区房时需提前核实入学政策。

02

十类“风险房”防范要点

西城区人民法院总结了十大类“风险房”,包括抵押房、抵债房、共有房、多户房、学区房、央产房、代理房、在租房、拍卖房和涨价房。针对这些风险房,法院建议:

  1. 准确掌握房产信息:通过房产证、户口本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认真审核房屋产权、户籍等信息。
  2. 妥善签订购房合同:仔细审查交易流程、时间节点和违约责任等条款。
  3. 保留交易证据:在交易各环节注意保留相关文件和证据,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03

合同签订与履行注意事项

  1. 合同条款要明确:付款方式、时间、过户手续、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需清晰具体。
  2. 共有人同意:涉及共有房产的,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3. 抵押情况:购买有抵押的房屋,需确保卖方及时解押,并在合同中约定解押时间。
  4. 户口问题:如对户口有要求,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
  5. 学区房:将购买学区房的特殊目的写入合同,并提前核实入学政策。

通过以上案例和法院提示,可以看出二手房交易存在诸多风险。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务必谨慎细致,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保障自身权益。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