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经济适用房产权属性及过户指南
部队经济适用房产权属性及过户指南
随着征兵季的到来,部队经济适用房这一话题再次成为关注焦点。许多人对部队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性质和交易规则存在疑问。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部队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属性及其与普通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部队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属性
部队经济适用房是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向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划拨或在军队内部合理挖潜解决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那么,部队经济适用房究竟是完全产权还是部分产权?
购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的,付清购房款后拥有全部产权。也就是说,部队的经济适用房与地方的经济适用房在性质上并无本质区别。主要差异在于土地管理权:部队经济适用房涉及的土地管理权归属总部房管局,而地方国有土地管理权则由地方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因此,部队经济适用房同样是完全产权。
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作为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一部分,享受国家和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在办理军队房改售房屋所有权登记时,按规定收取登记费,需要重新勘测的可收取相应的测量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军产住房向个人出售时,需要对相关的房屋所有权证进行变更和个人分户产权登记。这一过程由部队统一到当地产权监理部门按政策规定办理,登记时只收房屋所有权证的工本费,不再收取登记费。
部队经济适用房能否过户
部队经济适用房是否能够过户,主要取决于以下几点规定:
如果部队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上只有自己和家人的名字,且部队没有明令禁止,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进行交易的。
部队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有一定要求,其产权手续的办理需按照建设部、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售房单位集中到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
若所购住房需要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并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其余收入归个人所有。
综上所述,部队经济适用房与普通经济适用房的差别并不大,同样是完全产权,且可以进行过户。以上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部队经济适用房产权的相关内容,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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