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设定劳动合同期限?一文详解劳动合同签订要点
公司如何设定劳动合同期限?一文详解劳动合同签订要点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是企业和员工都十分关注的话题。企业如何合理设定劳动合同期限?当公司消失时,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公司怎么设定劳动合同期限
公司设定劳动合同期限,通常可参考以下方面:
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对于临时性、季节性、短期项目性的工作岗位,可设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较短固定期限,如3个月至1年。比如建筑工程中的临时工、旅游旺季的临时导游等。
考虑员工能力与发展:对于新入职且能力有待考察的员工,可先签订1至3年的固定期限合同。若员工表现优秀、能力突出且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后续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稳定核心人才队伍。
结合行业惯例:某些行业人才流动性大,合同期限可能相对较短;而一些对员工忠诚度和经验积累要求高的行业,如科研、金融高端业务等,常签订较长期限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
遵循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期限设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试用期期限需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匹配等。总之,公司应综合多方面因素,合理设定劳动合同期限,保障自身与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消失时劳动合同怎么办
若公司消失导致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公司因破产、解散等法定原因终止经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优先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费用。职工可及时关注公司清算信息,申报债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同时,在此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公司未经法定程序突然消失:例如老板跑路等。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调查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公司解决职工的权益问题。另外,职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若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还可尝试通过政府设立的相关救助基金等途径寻求一定帮助。总之,职工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第几次转为长期合同
在我国法律规定下,一般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长期合同。
具体来说,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点: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强调的是“连续”,中间不能有间断。
劳动者不存在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
劳动者有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愿。如果劳动者明确表示不愿意续订,那么用人单位也无需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总之,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通常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长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