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主义理论视角下大学生网络诈骗犯罪对策研究
建构主义理论视角下大学生网络诈骗犯罪对策研究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移动支付的兴起,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高发态势,其中大学生群体成为重灾区。据统计,2023年我国高校学生总数超过4430万人,如果每年只有1%的大学生遭受网络诈骗,被诈骗的数额平均为100元每人,那么核算的犯罪数额也将高达上千万元。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本文从建构主义理论视角出发,深入分析了大学生网络诈骗犯罪的特征、成因及现实困境,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
大学生网络诈骗的概念及典型特征
电信网络诈骗的概念
刑法上,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传统诈骗罪的一种新型表现形式,可以界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互联网技术手段及设备,采用欺骗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据此,大学生网络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第一,犯罪客体为大学生的人身财产权益及高校正常的经济秩序;第二,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大学生财物的行为;第三,犯罪主体是指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第四,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
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的典型特征
- 被骗人数众多且财产损失大
根据教育部数据统计,2023年我国高校学生总数超过4430万人,目前位居世界第一。在大学生总数如此庞大的现实背景下,大学生被网络诈骗的概率和数额会大大增加。假设每年只有1%的大学生遭受网络诈骗,被诈骗的数额平均为100元每人,那么核算的犯罪的数额也将高达上千万元。由此可见,大学生遭受网络诈骗侵害的危害范围十分广泛,被骗人数众多且财产损失巨大。
- 报案率低且求助意识薄弱
依据校园网络诈骗侵害的现实情况,绝大部 分的大学生在遭受网络诈骗后选择消极接受,不报案也不求助。其原因有三:一是基于被骗取的数额相对较少,认为损失过小不值得报案,或者即便报案也不可能追回钱款;二是担心老师或者学校给予批评,部分学生认为学校已经开展过网络诈骗安全讲座,自己被骗会有被老师怀疑不认真学习的风险,也担心同学知道后会嘲笑自己被骗,碍于面子选择不了了之;三是部分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在被骗以后没有第一时间想到报案等有效的救助措施,造成被骗时间过长,证据链条脱节。
- 被多次诈骗的可能性高
在学生沉默接受被骗的心理和隐瞒不报的消极行为的双重影响下,大学生对网络诈骗犯罪的套路及危害性没有清晰明确的认知,加之学校对于网络诈骗犯罪的安全教育缺失,学生对于网络诈骗犯罪始终处于被动流于形式的学习情况,致使更多的学生在相同或类似的案件上陷入频繁被骗的恶性循环。
- 危害性强且影响恶劣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仅侵害了大学生的财产权益,更有甚者造成大学生精神失常自杀以及死亡等现象发生。例如,2016年震惊全国的山东考生徐某某在遭受网络诈骗后心脏骤停死亡,同年,广东考生蔡某也因遭受电信网络诈骗后伤心欲绝投海自杀。大学生思想单纯,法律意识薄弱,社会经验匮乏,在被骗后极易产生沉重的思想波动和心理负担进而走向极端。电信网络诈骗对大学生的财产安全及生命有重大的危害性,引发的次生危害严重,极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大学生遭受网络诈骗的成因分析及现实困境
大学生遭受网络诈骗的成因分析
- 大学生过分依赖通信网络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让计算机信息网络渗透到大学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学生对于网络的依赖已经达到不可或缺的程度。中国青年网调查研究表明,当前大学生每天使用手机的时间长达8小时以上,且80%以上的学生上网主要是用于社交聊天、刷单购物、游戏冲浪、移动支付、信息获取等活动。由此可见,大学生过分依赖通信网络,抵抗诱惑能力不强,且安全隐患防范意识薄弱,这也大大增加了其遭受网络诈骗犯罪侵害的风险。
- 大学生防诈意识薄弱且接受教育意愿低
大学生频繁遭受网络诈骗侵害的关键,在于大学生防诈意识薄弱且接受反诈教育意愿低。大学生防诈意识薄弱主要体现在,大学生社会经验匮乏且思想单纯,辨别是非能力欠缺,个人警惕意识不强,常常在侥幸或者贪小便宜等投机心理的作用下陷入网络诈骗的陷阱。而且,一旦遭受网络诈骗,基于羞于启齿、嫌弃麻烦、消极接受的心理作用下,多数情况都隐瞒不报自认倒霉。同时,大学生接受防范网络诈骗的教育意愿低下,部分甚至反映出排斥、逆反等心理,究其原因主要是认为目前开展的反诈教育活动不具有现实意义,不能有效地避免大学生遭受网络诈骗的侵害,教育活动流于形式、浮于表面,传统的“填压灌输式”教育形式与现实情况严重脱节,单纯的说教容易引起学生反感情绪,致使学生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的意愿不高,自主防范网络诈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
- 大学生个人信息泄露严重
大学生对于网络的过度依赖是导致个人信息严重泄露的重要原因。大学生花费大量的时间在网络 上,使用各类APP进行购物、移动支付、游戏冲浪、阅读打卡等活动,都会致使大量的个人信息泄露,加之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还不完善,在司法实务执行过程中效果不尽如人意,网络运营商、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监管的失灵和电信相关行业的消极不作为,以及黑客入侵计算机系统盗取学生大量个人信息等,都大大增加了大学生个人信息泄露的可能性。而大学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极有可能被犯罪分子盯上,成为网络诈骗犯罪的目标人物。
- 高校网络安全教育制度体系缺失
针对大学生频繁遭受网络诈骗的荼毒,高校网络安全教育的缺位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大背景下,当前高校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存在教育理念滞后、教育制度体系缺失、教育手段方法流于形式等各类问题。
首先,据统计,目前高校的反诈教育工作多数浮于表面,主要通过主题班会、定期走访寝室、举办讲座、在公寓、食堂摆放各类防诈展架、抄写反诈承诺书等活动来宣传落实防范网络诈骗,形式过于固化,对教育效果缺乏合理预判,学生的参与度与关注度相对较低,以致防诈教育并未深入学生内心;其次,高校教师在防范网络诈骗方面的专业理论和知识相对匮乏,缺乏专业网络安全师资队伍,辅导员、班主任、学工部以及保卫部门的老师又缺乏系统的防诈安全教育培训和学习,只是扮演转发消息中间人的角色,致使大学生防范网络诈骗的教育效果不理想;最后,高校安全教育制度体系缺位。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高校并未专门开设网络信息安全教育课程。网络安全教育没有进入课堂、融入教材,课堂的反诈安全教育与现实情况的结合缺乏着力点,加之安全教育形式固化,教育管理制度存在不规范、不健全等问题,反诈宣传效果并不能起到很好的警示效果,导致大学生对网络诈骗的套路及危害没有全面的认知,进而严重缺乏对网络诈骗犯罪的基本判断和应对能力。
大学生遭受网络诈骗的困境反思
前面谈到,大学生频繁遭受网络诈骗,是源于主观上过分依赖网络且防诈意识薄弱,客观上网络安全教育制度的滞后及个人信息严重泄露等现实环境背景下共同作用的结果。究其本质,不难发现相比网络诈骗犯罪猖獗的外因,提升大学生甄别网络诈骗的能力和意识的内因更为重要。网络诈骗犯罪千千万万,各类新型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但万变不离其宗,唯有切实把握住其核心构成要件才能认识其犯罪规律,进而彻底避免继续遭受网络诈骗犯罪的荼毒。
面对当前大学生所接受网络安全教育严重与现实脱轨的情况,如何让学生防诈反诈的认知因学校的网络安全教育而入脑入心,保障网络诈骗教育的实效性,成为亟须解决的现实困境。在这个问题上,建构主义理论给我们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视角。作为独立的个体,大学生本身具有主观能动性,防诈反诈教育应侧重大学生的心理接受期待,探索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培养提升学生防范网络诈骗的技能。
建构主义视域下大学生防范网络诈骗的对策研究
大学生重视网络诈骗犯罪是自觉进行网络诈骗知识学习、提高防范网络诈骗安全教育实效性的重要前提。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大学生只有将所学网络诈骗的知识内化为自己大脑中知识系统的一部分,才能有效避免网络诈骗的侵害。
因此,本文合理借鉴建构主义的学习思路,以大学生群体为核心,以高校、家庭和政府的合 作为依托,寻求激发大学生自我防诈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的教育制度和体系,为大学生有效防范网 络诈骗增添新的可能性。
拓宽大学生防诈的参与度
建构主义认为,学生始终是教育的主体,应 在教育中被充分重视并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及主 动性,以促进学生潜能的充分发展。高校有效预 防、应对网络诈骗,需要激发学生主动参与校园 防范网络诈骗的责任意识,培养大学生自主维权、 防御风险的能力。
高校应重视发挥大学生自身的主体性,发动 全体大学生主动参与到防诈反诈的工作中来。在 高校的统一指导下,学工部、保卫处牵头,各二级 学院配合,充分发挥校卫队安全员、通讯员、组织 员的作用,联合校团委、校学生会及校园广播电 台等,组建一支能够深入大学生群体,有效传播 治理网络诈骗犯罪知识的志愿服务队伍,协助、 配合学校防诈教育活动的开展。例如,校园广播电台对更新的诈骗案件、新型的诈骗运作结构,定时进行课间广播,潜移默化地将防诈反诈的意识“入脑入心”,让校园持续萦绕在防诈反诈的良好氛围中。再例如,组织反诈志愿者、班级安全委员等,以宿舍为单位,定期开展新型网络诈骗的安全隐患排查,利用学生与学生之间更容易产生共情意识这一特点,实现学生之间的具体帮扶制度。同时,积极做好学生防诈信息的反馈工作,并及时整理好反馈给学工部,保障学校后续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诈教育工作。
完善高校防诈教育体系
建构主义认为,传统的“填灌式”教育已经不再符合当前的教育趋势。教师不再是简单的知识传授者,更重要的是帮助学生做好知识的处理与转换。教学主要是以解决实际问题的活动来建构知识的过程。应对网络诈骗,这需要学生在真实的诈骗案件情境下自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并逐渐将其内化为自主防诈反诈的能力,练就独立应对网络诈骗的技能。
- 将网络安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体系中
高校网络安全教育滞后是高校网络诈骗猖獗的一个重要原因。高校对网络安全防范教育的忽视会直接影响大学生对网络安全的重视程度。因此,针对大学生频繁遭受网络诈骗的现实情况,高校应该对网络安全教育给予足够的重视,将网络安全防范理念的培养纳入人才培养体系中,将网络诈骗犯罪知识的学习纳入大学生素质教育的考核范围。
- 开设防范网络诈骗课程
高校可以合理借鉴建构主义理论的思路,探索构建大学生防范网络诈骗课程的新型教学模式。尝试开设与防范网络诈骗相关的必修、选修类课程,完成对大学生防范网络诈骗教育效果的检验。
借鉴该理论,高校有关于防范网络诈骗犯罪课程的实践教学模式,可以围绕四个环节进行整体设计和安排,具体是创设学习情境、突出大学生主体性、重视协作与交流、完成知识体系的建构,进而实现大学生有效防范避免网络诈骗犯罪侵害的最终教学目标。
(1)学习情境的设计。设计学习情境,通过还原一个真实复杂的现实环境,使教学场景、教学内容更加丰富和生动,帮助学生尽快将价值性的知识内化成为个人主观认识,促进知识的理解、吸收与融合,进而推动教学目标的实现。回归到网络诈骗犯罪课程教学,教学情境的设定可以真实发生的网络诈骗案件为原型,组织学生以合作协助的方式,分工扮演不同的角色,尽可能地现场模拟还原网络诈骗犯罪的全部过程,保证学生在自主演绎中,将诈骗犯罪的知识与诈骗的实际运作模式结合起来,促使学生防范网络诈骗的认知结构在真实的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境中逐步形成和完善起来。
(2)突出大学生主体性。实践教学的主体是学生。在防范网络诈骗实践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该主动转变角色,将课堂更多地还给学生,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辅助、指导大学生独立自主地完成防范网络诈骗犯罪的活动方案,积极查找、搜集网络诈骗犯罪的最新资料,让学 生设身处地针对网络诈骗问题进行探讨与交流,并根据自我的学习、理解提出防范网络诈骗的看法和主张,从而实现防范网络诈骗的自主学习和教育。
(3)重视协作和交流。协作与交流更多的是强调学生与老师、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合作意识的培养。学生最终是以自己的方式建构对于知识的理解,通过学生、教师、学生之间的讨论交流、相互补充,能够促使学生对于事物的理解更加全面和深入。防范网络诈骗的课程,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学习,各小组成员围绕真实的网络诈骗犯罪的案例,以近距离、面对面的方式进行交流互动,提出各自的观点和假设,并努力加以验证,在各抒己见中深化对于网络诈骗犯罪结构的认知。与此同时,教师可以在小组探讨、质疑过程中穿针引线,对学生困惑之处进行答疑解惑,并适当时候提出适当的问题引发学生的思考,启发学生自己去发现、纠正和补充对网络诈骗犯罪的错误或者片面的认识。
(4)建构知识体系。在网络诈骗犯罪认知体系的建构中,只有在学生新获得诈骗知识和原有的诈骗知识体系之间建立起实质性联系,才能实现大学生有效防范网络诈骗的教学目标,网络诈骗课程的开设才具有实际意义。网络诈骗教学中,教师通过真实网络诈骗案件创设学习情境,最终的目标是引导学生在自主学习和交往对话的过程中发展建构自己的网络诈骗犯罪知识体系,在遭遇网络诈骗时,拥有价值判断和行为抉择的能力,达到减少乃至消除大学生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同时,教师采用学生自评、组内互评、组间互评的多元评价方式来考核学生的成绩,实现大学生有效防范网络诈骗的最终教学目标。
加强高校、家庭、社会各梯度的联动建设
将防范网络诈骗教育落实到位,不仅要提升学生的参与度,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同时也需要优化家、校、社会的联动预防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机制,为学生积极应对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各项保障。
- 深化高校反诈队伍建设
高校可以招聘法律、信息技术等专业的专职教师,并与当地的律所、法律援助律师进行合作,联合学校的纪检处、法务处,设立一支专门针对大学生网络诈骗犯罪的法律咨询服务队伍,为大学生提供24小时的人工咨询服务,帮助解答涉及网络诈骗犯罪等各类法律问题,并在网络诈骗发生前后,及时提供相应的防范与应对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大学生因法律素养的欠缺而遭受网络诈骗的侵害。
- 强化校园反诈防控网络
高校可依靠政府支持,寻求信息化企业的技术支持,构建安全牢固的校园网络系统,提升校园网络监管的技术水平。根据宿舍、教室、机房、图书馆等对用网的不同需求,将校园网划分为多个VLAN,并在校园网络的出口设置防火墙网关,有效控制隔离校园内部网络和外部互联网的访问连接,同时设置智能信息过滤系统和访问控制系统,引导、管理、规范、监控学生安全使用网络,尤其是在上网集中的时间段,避免学生因错误点击钓鱼网站而遭受网络诈骗。
- 丰富高校防诈教育形式
如何让防诈反诈的教育活动,以大学生更为关注和接受的方式展开,是高校在开展网络诈骗教育工作时需要不断思考的问题。高校可以搭建校园防诈新媒体交流平台,搭建师生防诈工作微信交流平台,通过该平台通报全校网络诈骗的实际情况,了解学生对网络诈骗的认知程度和现实需求,并做到及时与学生的信息共享,为后续的防诈教育工作提供新思路。
- 优化家校联动防诈机制
家庭教育是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的影响深远。所以父母也要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网络诈骗预防教育。在新型网络诈骗猖獗的背景下,父母要高度重视网络诈骗犯罪,主动了解网络诈骗的信息,给予孩子正确的引导,帮助孩子增强防范网络诈骗的意识,增强防范网络诈骗的能力,让学校和家庭共同在大学生防诈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结语
大学生防范应对网络诈骗犯罪任重道远,高校应该充分重视网络诈骗教育工作,从大学生主体自身出发,以大学生的真实需求为载体,丰富网络诈骗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有效开展各项防范网络诈骗的教育实践活动,逐渐培养和提升大学生的防诈知识、意识和技能。大学生只有将防范网络诈骗的教育入脑入心,才能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做到知行合一,正确认识和规避网络诈骗的风险,避免遭受网络诈骗的荼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