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与江冬秀:一段传统与现代交织的婚姻
胡适与江冬秀:一段传统与现代交织的婚姻
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段备受关注的佳话。这段婚姻既体现了传统婚姻制度的痕迹,又展现了新文化运动先驱者的个人情感世界。通过胡适的书信和日记,我们可以窥见这位留美博士与村姑江冬秀之间的感情纠葛,以及他在传统与现代之间的挣扎。
这是胡适一九一八年五月二日,跟江冬秀结婚不到五个月以后,给他的叔叔胡近仁写的一段话。这段话突兀的地方,在于跟他婚后的言行完全不一致。他在婚后描写蜜月期间的如胶似漆之情、度完蜜月独自回到了北京以后所写的情书、诗歌里所抒发的浓情蜜意,而且一再恳求母亲让江冬秀到北京和他团圆。所有这些,都不像是为了“博吾母欢心”而强求自己与江冬秀成婚的样子。
胡适这段话不只突兀,而且反映了一个极其矛盾的心绪。他写这封信的缘由,在于谢谢胡近仁帮他查证其母不赞成他亟亟于要提前把接江冬秀到北京与之团圆的原因。他一直以为他母亲说自己病情“沈重”不是实情,而其实只是一個不让他接眷的藉口而已。胡近仁在回信里告诉他說,他母亲当时病情确实甚为沈重。
早在一九一五年三月,在他的美国女友韦莲司知道他是江冬秀已聘未婚的先生之時,胡适就对她说出了这个错综复杂之情。他说:江冬秀是完全不可能了解他的所想所思的,因为她连写一封问候的短信都有困难,何況是读书呢!不过,胡适说他早已经死了那条心,不会再去希冀江冬秀能成为他思想上的伴侣。虽然他曾经要求她读书作文,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此愿不可能达成。然而,他还是抱持着乐观的态度,因为像他的母亲虽然不识字,卻是一個世界上最好的女性。
半年以后,他更在家信里声明了他绝不悔婚的决心。当时,胡适的母亲在信上说传言他已经在美国另娶。他在驳斥其为无稽之谈的同时,解释说:“江氏之婚,久为儿所承认,儿若别娶,于法律上为罪人,于社会上为败类,儿将来之事業、名誉,豈不扫地以尽乎?”他同时强调:“儿久已认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为不必毁,为不当毁。儿久以自认为已聘未婚之人,儿久已认冬秀为儿未婚之妻。”
对他留美时期的和平主义的战友葛内特(Lewis Gannett),胡适说得更为正气凛然(histrionic)。他把不悔婚的决定,诠释为是新思想、新文化的领袖必须以自己为楷模,牺牲自己,以引领社会平顺地从传统走向现代:
“如果我们要领导,我们就必须匍匐于传统。我们属于一个过渡的世代,我们必须为我们的父母和下一代牺牲。除非我们想失去所有的影响力,我们就必须听从父母之命,跟他们替我们所选、我们前所未见的女子结婚。我们必须为了我们的下一代,去创造一个比较快乐、健康的社會。那就是我们的补偿、我们的慰藉。”
周明之指出,在胡适有关婚姻——希望与牢笼的象征——的作品里,所有的女主角最终都获得“自由”,不管是用“出走”私奔的方式,还是以死作为解脫。相对的,婚姻对男性来说却永远是一个死牢(death trap)。这是因為“他们没有选择單身的自由,也不能狠下心来用私奔、离婚、或遗棄的方式來了之。”
《易卜生主义》是胡适在留美的时候写的。这篇文章的英文版虽然现在仍然不知下落,但中文版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献。中文版的《易卜生主义》里有几句关键性的名言,例如:“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又如:“最可笑的是有些人明知世界‘陆沈’,却要跟着‘陆沈’,跟着堕落,不肯‘救出自己’。”
胡适说:“我们必须匍匐于传统”、“必须为我们的父母和下一代牺牲”、“跟他们替我们所选、我们前所未见的女子结婚。”的话,其所意味的,就是男性在媒妁之言的婚姻里的命运就只有“陆沈”;就是“为了我们的下一代,去创造一个比较快乐、健康的社会。那就是我们的补偿、我们的慰藉。”
胡适一家
然而,即使“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那并不表示胡适认为他与江冬秀不可能在婚后发展出亲爱的关系。就像他一九一四年一月,在康乃尔大学所做的《中国的婚制》(Marriage Customs in China)的演讲里所说的,传统中国的婚制在许多方面都优于西方。第一,它“合乎理性”(rationality)。胡适说,把终身大事交給一对十五岁大的少年、十三岁的少女来决定是会出大乱子的。终身大事由父母来定夺是比較合理的。这是因為父母成熟,有较多的人生经验。更何況天下没有不爱其子女、不为其子女的福祉著想的父母。
胡适更以当时美国甚嚣尘上的优生学为例,说西方社会已经开始认识到婚姻不能任凭个人的选择,而必须由国家立法,來决定双方的健康和家庭状况是否合乎结婚的资格。中国的传统婚制由父母作主,不但与现代优生学的宗旨不谋而合,而且比起西方透过国家的力量来管制,少了一分专制(tyrannical)的淫威,更合乎人道。
第二,传统中国的婚制比西方更能尊重女子的人格。传统中国媒妁之言的婚制的优点,用胡适在日记里的译文来说,在于它能“顾全女子之廉耻名节,不令以婚姻之事自累。”由于婚事由父母作主,“女子不必自己向择偶市场求炫卖,亦不必求工媚人悦人之术。”在这种婚制之下,天下女子皆有所归,即使“有天然缺陷,不能取悦于人,或不甘媚人者,皆可有相当配偶。”中国女子的人格因而得以保全。
西方女子则不然,“女子长成即以求偶为事”,“其能取悦于男子,或能以术驱男子入其彀中者,乃先得偶。”从这个讴歌传统媒妁之言的婚姻的角度出发,胡适于是大肆抨击了西方婚姻自由的制度:“是故,堕女子之人格,驱之使自献其身以钓取男子之欢心者,西方婚姻自由之罪也。”
第三,传统中国的婚姻里有爱情的成分,只是它产生的時間与迷信恋爱是结婚必经之路的西方人所不知的。他说“西方婚姻之爱情是自造的(self-made),中国婚姻之爱情是名分所造的(duty-made)。”订婚以后,男女双方自然会对自己产生“特殊的柔情”。比如说,订了婚的女子,“偶闻人提及其人姓名,伊必面赤害羞;闻人道其行事,伊必倾耳窃听;闻其有不幸事,则伊必为之悲伤;闻其得意,则必为之称喜。”结了婚以后,“夫妻皆知其有相爱之义务,故往往能互相体恤,互相体贴,以求相爱。”换句话说,结婚以前的爱,是“基于想象,根于名分”,结了婚以后的爱,则是基于必须“互相妥协”以利相处的“实际之需要”。
男女在结婚以前有“基于想象,根于名分”的情与义,结了婚以后有基于“有相爱之义务”的“实际之需要”。这豈不就是胡适与江冬秀从媒妁之言的约定,到成婚以后的爱的写照!
事实上,即使胡适真的认为他是为了迁就母亲,否则“吾决不就此婚”,他在十一月下旬,就在他不到一个月就要返乡成婚的时候,却在他给韦莲司的信里表达了截然不同的心境。在那封信里,他虽然说他并没有到雀跃企盼的程度,但也絲毫不掩好奇、兴奋之情:“我不能说我是欣喜地企盼着我们的婚禮。我是带着怦怦然的好奇心,去迎接这个大实验的日子——生活的实验!”
有趣的是,胡适对韦莲司——对洋人——愿意说出心里的话,但面对自己的国人,特别是公众的时候,他似乎就相当保留了。这一点,他年轻的时候如此,年纪大了以后更是如此。这里边也许有文化的因素,也许有时代的背景,也许也有他个人的特质。
当时,他周遭的朋友一定知道他返乡就是要成婚。然而,对外他可是守口如瓶。他在《北京大学日刊》所刊登的启事里,绝口不提他请假一个月的原因。虽然他北大英文部的同事一定知道他请假的原因,但他在对全校刊布的公函里却毫不松口。他在致刚成立的“北大英文部教授会”的公启里说:“英文部教授会公鉴:适此次请假南旋须至一月中旬始可北回。所有英文部上任一事,已商请陶孟和先生暂为代理。倚装奉闻。”
对同事如此,对学生更是如此。北大教务处通知学生胡适停课的理由是事假:“文科教员胡适之先生因事请假回南,自本月十三日起。所有哲学门一、二、三年级(中国哲学史)及英文门三年级(欧洲文学)英文门一年级(英文學)及哲学门研究所之(中国名学钩沉)均暂行停止授課。”
事实上,胡适从十二月十三日起停课,只缺了一天的课,因为北大一九一七学年度的第一学期的课程是在十四日结束的。次日开始温书假,让学生准备十八日开始的期末考。胡适从十三日起停课,因为他在家书里说他要当天启程。结果,他是一直到十六日才动身的。
胡适请假一个月,因为北大的第二学期是在次年一月十四日开学。从北京回上庄,先坐火车到南京。从南京换船到芜湖。从芜湖到上庄有一百六十里路,坐的是轿子,要走两天,加起来要一个星期的时间。扣掉来回两个星期的路程,他在上庄其实总共只有三个星期的时间。这三个星期,再扣掉结婚以前一週的准备,就只有两个星期的迷你蜜月了。
不管胡适是带着雀跃企盼的心情,还是对一个新的“生活的实验”的好奇心,他结果是沉醉在新婚以后的甜蜜里。他不管新学期已经开始,不顧他只请了一个月的假。他知道不回去就是缺课,但他就是不甩北大声声催他返校的电报,硬是多流连了一个星期,跟江冬秀共渡了只差两天就满月的蜜月。
新婚后回到了北京,仍然沉醉在新婚燕尔的胡适,迫不及待、喜孜孜地在信里向韦莲司报告他返乡成婚的点滴:
“我已经结婚七个多星期了,还没向你报告呢!我们夫妻俩相当快乐,相信我们可以相处得很好!
我在十二月十六日离开北京,二十三日抵家。我还得自创我的婚礼仪式,革除了旧习俗里所有不合理的规矩。我们没拜天地,这是我所作的改革里最重要的一环。但我们一起去了祠堂里拜了祖先。为了这件事,我和母亲争执了好几天。我不认为我们的婚礼跟祖先有任何关系,而且我也不相信他们的存在。可是,我母亲虽然可以接受我其他的改革,但绝不允许她的独子数典忘祖。到了我结婚的前夕,我终于让步。于是,结婚后三天,我们夫妇一早就到了祠堂,对着祖先的牌位行三鞠躬。
我们结婚才十天,校方就打电报催我回北京。我当然不肯。我整整在家待了五个星期。这也就是說,結婚後又待了四个星期。我于一九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启程,一个星期以后抵京。
目前我的妻子没跟我在一起。我们原先是计划一道回来的。可是,我的母亲在结婚典礼以后就病了。那几天张罗中国婚禮那些繁縟的細節把她累倒了。她很快就好轉了,而且康復得很快。她看到我們新婚燕爾的樣子,感到非常地欣慰。我相信她今年的健康情況會很好。
不过,我觉得最好还是把我的妻子留下來陪我母親幾個月。這不只是因為我母親才剛生了病,而且也因為北方的政局越來越險峻。所以,我們在新婚四個星期以後就別離了。我會在六月間回家把她接來。
我回来的第二天就開始教課了。所以我希望你会原谅我没能即时向你报告。
我母亲和妻子都要我代她们跟你问好。我妻子希望在一九二四年,我休假那年,跟我一起去美国!”
在胡适结婚以后一个世纪的时间里,这个世界上,除了韦莲司——如果她当时曾经忍受了心碎的煎熬打开胡适的信来看的话——以外,所有人都无缘知道胡适当年返乡成婚的细节。中文读者,就一直要到二○一五年出版的《胡适留学日记手稿》里的《归娶记》出现以后方才知道其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