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马车的等级制度:空间方位与数量差异
古代马车的等级制度:空间方位与数量差异
在古代,马车不仅是交通工具,更是一种社会地位的象征。从空间方位到数量配置,马车的使用都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本文将带你深入了解中国古代马车等级制度的细节与演变,揭示这一独特文化现象背后的历史意义。
以空间方位定爵位
在中国古代文化中,东、西、南、北、中各有不同的象征意义。反映到车文化上来,便是以车为坐标的“立朝之位”。公、侯、伯、子、男朝觐天子时,车马停在王宫大门前,上公下车立在车子东边的轴末,离王九十步;侯、伯立在车辕前面;子、男站立的位置在车衡的东边。大国之孤朝位在车前。据郑玄注,王站立在车轸前接受朝觐礼。
车文化与礼制
车文化在社会生活多个领域中都成了礼文化的载体或象征物。比如在宾主之礼中,它不仅仅是起像今天车这样一个运输代步的工具作用,而是直接参与了礼制的建构,成为礼文化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主君郊劳,交摈,三辞,车逆,拜辱,三揖,三辞,拜受车送,三还,再拜。致馆亦如之。致飧如致积之礼,及将币,交摈三辞,车逆拜辱,宾车进,答拜,三揖,三让……宾亦如之,及出,车送,三请,三进,再拜,宾三还三辞……”迎送礼规定了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必须用车成礼。这仅仅是外交礼仪中规定的必要细节,至于像《周礼·秋官》“大行人”中以车为坐标的“立朝之位”,就完全是非车不成礼的构建物,车在这里一度驶进了礼场的中心。
数量上的等级差异
从数量上对车马的使用和拥有作等差规定,以示等级差别,是车礼的重要而明确的特点。《宋书·礼志》:“天子所御驾六,其余副车皆驾四。案《书》称朽索御六马。逸礼《王度记》曰:‘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韩非子·外储说左下》:“晋国之法,上大夫二舆二乘,中大夫二舆一乘,下大夫专乘。此明等级也。”这个句子里的“舆”指车,“乘”,音“剩”,是四匹马拉车。上大夫两部车都各配四匹马(共八匹马),中大夫两部车只配四匹马,下大夫只有一部四匹马拉的车。韩非子特地强调说,这是“明等级也”,这样细致地规定车的数量,目的是为了表明、彰显贵族内部的等级差别。车队的数量也有明确的等差规定。相应于主车的级别,从车的数量有多少的不同。《礼记·少仪》记载:“贰车者,诸侯七乘,上大夫五乘,下大夫三乘。”
车礼的演变与突破
这些礼制规定还体现在一些严肃的礼仪场合如葬礼祭祀等。《礼记·檀弓下》载:“君之嫡长殇,车三乘。公之庶长殇,车一乘。大夫之嫡长殇,车一乘。”“国君七个,遣车七乘,大夫五个,遣车五乘。”国君的嫡子在16至19岁死了,其丧事出殡时装载陪葬牺牲的车子用三辆,如果是公一级的嫡子死了,就只能用一辆;同样情况下大夫的嫡子死了,其车也只能用一辆。国君死了,要陪葬七包(个即包)的牲体,用七辆车来装运;大夫五包,用五辆车。礼数之等差自古以来一般都是差以二,唯唐有差以一者。礼有以多为贵,也有以少为贵者。但在车问题上似乎都是以多为贵的。
到了战国时期,从车的规定的数量的规定早已被践踏在地,被隆隆的从车队伍碾压得一塌糊涂,从车大大地超过了规定的数量。《韩诗外传》曰:“田子方之魏,魏太子从车百乘迎于郊。”《吕氏春秋》曰“今公行,(从车)多者数百乘,步者数百人,少者数十乘,步者数十人”甚至连最维护礼教的儒家人物也参加到破坏这条礼制的车队中。孔门弟子子路说:“亲殁之后,南游于楚,从车百乘。”儒家的第二号人物孟子出国访问交流,也是“后车数十乘”这一礼制规定看来在日常现实中只是一纸空文了,因为它成了阻碍车文化发展的一块绊脚石了。同时也可以看出礼制最容易也更多地是在数量规定方面被突破,因为它仅仅是一种调控性规则。
违礼的代价
对这些礼制规定,人们有时会遵守,有时会逾越超过,有时还会出现低于规定的情况,但少了也是不符合规定,也会招致批评的。譬如晏子身居相位,属卿大夫一级,他的父母死了,按礼制规定可以使用“遣车五乘”的风光排场来送葬,但他只“遣车一乘,及墓而反”,这就受到孔子的弟子有若的指责,说他“焉知礼”,虽然曾子为他辩解说是在提倡节俭,但从儒家宗师孔子所提倡的“死,葬之以礼”的原则来看,晏子的做法仍然有违于礼制。《韩非子·外储说左下》曰:“孙叔敖相楚,栈车牝马,粝饼菜羹…面有饥色,则良大夫也,其俭倡下。”栈车是士乘的车,孙是卿相,应乘更高级的轩车或“夏缦”,而孙叔敖却降尊纡贵乘士一级的栈车;不但如此,驾车的马还是母马,吃的是粗饭菜汤。身为“总理”级的领导人,这样节俭,乘这么低级的车,你叫下级怎么办呢?你要把他们逼到什么地步呢?所以孔子也不赞许他而说“不可,大(太)俭极倡(即逼)下”。同一民族对同一事之评价处理,古今制度风气之别、价值观之不同有如此之大乃至相反者,甚可异也,“矛盾文化”有以致之也。孔子说过犹不及”,这条原则的可逆形式“不及犹过”在这里转换成了它的现实逻辑等价物。
“不及”礼同样可视为放弃、无视甚至蔑视礼制定规而受到一些人的指责,但与超过礼制规定的“僭礼”行为相比,后者所受到的舆论攻击和处理都要严厉得多。“僭礼”之“过”在古代是有杀头的风险的。《汉书·韩延寿传》记韩延寿在东郡为太守时,“治饰兵车,画龙虎朱雀……驾四马,傅总,建幢棨,植羽葆,鼓车歌车;功曹引车,皆驾四马……”他的兵车上画着龙虎朱雀,用红色的丝织品缠饰车辖马镳,列着各种超大排场的仪仗,连他的属下“功曹引车,皆驾四马”,至少使用了王公一级的车队仪仗,大大超过了礼制规定的车礼,被御史大夫萧望之劾为“上僭不道”而遭弃市杀头。中国古代的礼是调控性的制度,常有出入而可松可紧,富有弹性;它能不能发挥功能,端赖监察纪检系统会不会认真稽查、执法者会不会严格执法。平时他们对于“非礼”行为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使有所“僭礼”也不要紧,但若认真计较起来就有事了。
所以违礼时说没事也没事,说有事时就有事,而且可能是大事。韩延寿本来是个不错的官,他被杀时有很多老百姓来给他献酒送行,挥泪而别,而他出的这个问题也是从前的事了,但他偏偏和担任御史大夫的萧望之有过节,因此就倒了大霉,被“选择性执法”了。韩延寿被杀前曾经叮嘱他的儿子们不要再做官,他们在他死后也都辞职了;但到了他的孙子韩威,忘记了乃祖的遗嘱又去做官,做到了将军,而且也很受士兵的爱戴,但重蹈覆辙,“又坐奢僭诛”,连其原因都一样:“奢僭”。所以史家会说他是“延寿之风类也”。可能是基因遗传,爱奢华讲排场,这样就很容易发生超越礼制定规的“僭礼”行为,也容易遭人妒忌,他们祖孙两个都栽在了“僭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