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人性 明朝嫔妃殉葬制的始末
毫无人性 明朝嫔妃殉葬制的始末
导读:中国古代的殉葬制度源远流长,从氏族社会末期萌芽,历经奴隶社会的鼎盛,到封建社会逐渐衰落。其中,明朝的嫔妃殉葬制度尤为残酷,不仅规定详细,而且执行严格。本文将为您揭示这一令人触目惊心的历史制度的始末。
强迫女性殉葬的制度萌芽于氏族社会末期。进入奴隶社会后,女奴隶和男奴隶一样被大量杀殉或生殉。据目前的考古发现,我国的殉葬制度,最早始于殷商时期。周、春秋、战国、秦朝皆有殉葬的习俗。不过,春秋之后,人殉的做法已不多见,基本上改用木制或泥制人形偶像殉葬。秦始皇死后,秦二世下诏令说:“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由于,后宫嫔妃未生子女者众多,故为之殉葬人数历史罕见。汉、唐两朝皇帝只热衷陪葬制度,即在皇陵附近让皇亲国戚和达官显宦死后陪葬。宋代开始,契丹、女真、蒙古等边疆民族先后入主中原,他们均有人殉的传统,中原人殉制度一度兴起。在这种背景下,明太祖再次实行非常残忍的毫无人性的嫔妃殉葬制度,制造了大量的人间悲剧。
秦始皇
明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朱元璋的次子秦王朱樉死后,太祖命人以两名王妃殉葬,首开明代嫔妃、宫女殉葬之恶例。据史料记载,明朝的殉葬制度规定很细,哪些嫔妃应殉葬,哪些可以不殉葬,都有明文的规定。除由已死的老皇帝遗诏中指明要求殉葬的对象外,其他殉葬者一般都由嗣位皇帝圈定。殉葬的嫔妃,皆被赐封一个统一的称号:“朝天女”。凡被删封为贵妃等高等名号的,生过儿子并且儿子被封藩的,原则上可以不殉葬;娘家原有功勋的一般也可“恩免”,其余的皆殉葬。清人赵翼《廿二史札记》称,嫔妃殉葬后,后任皇帝会给这些殉葬嫔妃家人以一定的优恤,给死者追赠谥号,表彰其行,给其父兄“皆世袭锦衣卫千百户”等优待。
据不完全统计,从太祖始、经成祖、仁宗、宣宗和代宗五位皇帝70年间里,殉葬嫔妃共100余名,其中太祖嫔妃殉葬的就达46人。这些嫔妃死后均葬入山陵内或帝陵附近。下面予以详细罗列。
洪武三十一年(公元1398年),明朝第一代皇帝明太祖朱元璋去逝,葬于孝陵。他的孙子朱允炆继位,遵遗诏,凡没有生育过的后宫嫔妃,皆令殉葬。但是,当时场面混乱,加上负责此事的官员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就连已经生育过的嫔妃,也有不少在陪葬之列。《明朝小史》卷三记载,当时殉葬的嫔妃有46人之多,宫女达12人。其中38人皆为治丧期间勒令从死。
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明朝第二代皇帝明惠宗朱允炆因“靖难之役”城破,在宫中自焚而死(一说由地道出逃,改换僧装,流浪各地)。皇后马氏和多数嫔妃、侍从等,大都亦随其蹈火而死,也算是“殉葬”了。
永乐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明朝第三代皇帝明成祖朱棣崩逝,其长陵有从殉嫔妃30余人(《大明会典》说是16人)。朝鲜《李朝世宗实录》详细记录了当时嫔妃殉死惨状:殉葬时,先将殉葬的嫔妃带到一个房间,让她们吃饭。吃过饭后,将她们引人大堂。大堂之上,放有许多小床,让这些殉葬的嫔妃分立其上,将头纳人床上的绳扣之中,而后去床,使其吊死(有史料说,基本上是等不及让嫔妃死透,就忙着卸下来,依次埋入皇陵中指定的位置,以保存各自的玉貌朱颜),然后送人墓中。内中还特别记载了有个朝鲜选献的韩氏宫人,殉死前对守候在身边的乳母金黑连呼“娘,吾去!娘,吾去!”话声未落,便被太监踢开木床,一命呜呼。残忍情景,毛骨悚然。
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明朝第四代皇帝明仁宗朱高炽病故,其献陵有5名嫔妃陪葬。据《明宣宗实录》记载,这五位嫔妃是贵妃郭氏,淑妃王氏,丽妃王氏,顺妃谭氏,充妃黄氏。其中贵妃郭氏身份特殊,在所见明代皇帝殉葬宫人中未见地位如此之高者。当时她育有三子,在例不当殉。明代沈德符《野获编补遗》据此认为“岂衔上恩,自裁以从天上耶!”以证明郭贵妃是自愿殉葬的,但也不能排除是宫廷斗争的结果。
明英宗
宣德十年(公元1435),明朝第五代皇帝明宣宗朱瞻基病故,其景陵有10名嫔妃殉葬。《明史·后妃传》载:这十位嫔妃是贵妃何氏,贤妃赵氏,惠妃吴氏,淑妃焦氏,敬妃曹氏,顺妃徐氏,丽妃袁氏,淑妃诸氏,充妃李氏,成妃何氏。内中只有一人生前为妃,其余都是未生育的宫女。当时有一个名叫郭爱的宫女,入宫不足一月,宣宗就死了。当她被告知列入殉葬名单后,悲愤填膺,写绝命诗云: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则觉也;失吾亲而归兮,惭余之不孝也;心凄凄而不能己兮,是则可悼也。诗中字字血泪,嗟叹命运的捉弄,更声讨了吃人的人殉制度。
景泰八年(公元1457年),英宗复辟,废代宗(景帝)为王,不久明朝第六代皇帝明代宗朱祁钰暴亡。据《明史纪事本末》载:“王薨,祭葬礼悉如亲王,谥曰戾。妃嫔唐氏等赐帛自尽以殉葬。”可见,景帝死后,也有嫔妃被英宗逼死殉葬了。
天顺八年(公元1464年),明朝第五代皇帝明英宗朱祁镇病故,临终时遗命:“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明代《翰林记》卷十五载:英宗崩,“遗诏罢宫妃殉葬”。至此,明代帝王的人殉制度在明英宗朱祁镇临死前被废止。英宗皇帝一生历经耻辱,可谓窝囊,称之“英”,可能与其废止嫔妃殉葬制度有莫大的关系。后世史官也赞曰:“罢宫妃殉葬,则盛德之事,可法后世者矣”。有些史学家说,明英宗是历来反对嫔妃殉葬制度的,这话有失偏颇,我们从他逼代宗的嫔妃殉葬一节已略见一斑。之所以促使英宗废止嫔妃殉葬制度,有两种说法。其一曰:代宗死后,英宗逼代宗皇后汪氏(没生育)殉葬,因英宗太子朱见深(后来的明朝第七代皇帝明宪宗)有感汪氏当年的周全保护之恩,据死力争,使得英宗免汪氏一死,并由此感触颇深,萌发了废止嫔妃殉葬制度之心。其二曰:英宗当太上皇时,代宗百般虐待刁难,幸得皇后钱氏(没生育)勤俭、安慰才得以宽心,夫妻情深似海。英宗怕自己死后,钱氏要被迫殉葬,因此决定废止嫔妃殉葬制度。总之,不管什么原因,明宪宗即位后,遵从了英宗的遗诏,没有用妃嫔和宫女给英宗殉葬。宪宗在临终前也再一次强调不要嫔妃殉葬,以表达对先帝决定的尊重。两代皇帝的坚持执行,终于给明初以来的人殉制度画上了句号。
其实,在明初,除了皇帝死后,要求嫔妃殉葬外,诸王葬礼都有许多女子殉葬。如前面讲到的,朱元璋的次子秦王朱樉死后,太祖命人以两名王妃殉葬。正统四年(公元1439年),周宪王朱有薨。明英宗根据其生前的请求,下旨命“妃、夫人以上不必从死”。景泰八年(公元1457年),明代帝朱祁钰暴亡。英宗“祭葬礼悉如亲王,谥曰戾。妃嫔唐氏等赐帛自尽以殉葬。”可见,诸王死后,随伺的女子要殉死的,这在当时已经成为一个惯例。另外,我们也可以想象,正史中记载下来的殉葬嫔妃应该只是少数,大概只涉及嫔妃及部分有名分的女子,而没有记载下来的却是大多数。
后语 有人认为,中国的嫔妃殉葬制度止于明英宗,以后不复有这种殉葬现象了,这是大错特错的。据《中国古代殉葬考》说:“清世祖卒,犹命后宫三十名殉葬。”其实,满清未入关定鼎中原以前,已有人殉之例,清太祖努尔哈赤死时,就以大妃(多尔衮之母)和二庶妃殉葬。清世祖福临定鼎中原以后,皇室与贵族仍实行人殉制度。如豫亲王多铎死后有两个福晋殉葬,摄政王多尔衮死时也有侍女殉葬。以人殉葬的制度完全终止应该于清代康熙年间的。王士禛《池北偶谈》说:康熙皇帝即位后,御史朱裴建议禁止人殉制度。康熙十二年(1673年),康熙帝明令禁止八旗包衣佐令以下的奴仆随主殉葬。从那以后,人殉作为一种制度,才算在中国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康熙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