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举报方式有哪些
哪些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举报方式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混淆行为: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等相似标识,或使用他人知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等,误导公众认为与他人商品有关联。
商业贿赂:通过财物或其他方式贿赂以获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
虚假宣传: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情况、用户评价等进行虚假或误导性的宣传,欺骗消费者。
侵犯商业秘密: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
低价倾销: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目的是排挤竞争对手。
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违背购买者意愿,强行搭售其他商品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不正当有奖销售:进行欺诈性有奖销售,如虚假宣传有奖或安排内部人员中奖。
诋毁竞争对手: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
网络不正当竞争:利用技术手段妨碍或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的正常运行。
举报不正当竞争的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监管部门举报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依法及时处理。
举报人需提供涉嫌违法的具体线索,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鼓励企业内部人员依法举报涉嫌违法行为。
举报通常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举报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市场监管部门应为举报人保密。
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最合适的法律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