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接受捐赠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作为进项税的抵扣凭证吗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接受捐赠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作为进项税的抵扣凭证吗

引用
澎湃
1.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8507415

王财务向税务部门咨询了一个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问题:公司捐赠了一批自产的桌椅用于爱心助学,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针对这一问题,税务部门给出了详细的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同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此外,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财税〔2016〕36号还明确,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基于上述规定,捐赠方在发生视同销售的无偿捐赠行为时,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赠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只要未用于不得抵扣的情形,就可以正常抵扣进项税额。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