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数额有限制吗
定金数额有限制吗
定金的数额是否有限制?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其最高限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将不予支持。这一规定的目的是限制过高的定金数额,将定金的惩罚性限定在一定范围内。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如果与约定数额不符,将被视为对定金合同的变更;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则定金合同不生效。这表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在定金实际交付并被另一方接受后,合同才成立。
什么是定金?
定金的定义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也被称为保证金。支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定金的类型
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又称为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其适用条件是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成约定金:成约定金是指将定金的交付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履行了主要部分,主合同仍然成立或生效。
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其适用条件是一方解除合同。解约定金赋予合同当事人在承担定金损失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际履行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定金处罚不排除损害赔偿,在守约方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违约方仍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违约定金:违约定金,也称为履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证约定金:证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定金。证约定金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合同是否成立与定金的交付没有关系。司法实践认可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如收据)为主合同业已经成立的证据。证约定金通常由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派生而来。
定金的法律效力
- 担保合同履行,属于债的担保。
- 证明合同成立,具有相对独立性。
- 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
- 定金属于违约定金。
综上所述,定金的数额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但受到一定的金额限制,即不能超过合同应支付款项的百分之二十。了解定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合同签订和履行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