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相关法律问题详解:无固定期限合同与提前离职
劳动合同相关法律问题详解:无固定期限合同与提前离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存在疑问,比如多久未签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了一年劳动合同中途是否能离开?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用人单位多久未签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体来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形式。当出现上述情形时,法律直接认定双方已建立这种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这是对用人单位不规范用工行为的一种约束和纠正,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这种认定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比如,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存在法定的解除事由,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同时,用人单位还需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等。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也应注意保留与用工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以便在发生劳动争议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权益。若双方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
合同工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情形如下: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里的连续工作满十年,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不间断地工作达到十年。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例如,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某员工已连续工作十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就符合条件。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再次续订时可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了一年劳动合同中途是否能离开
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中途并非绝对不能离开。具体分析如下:
(一)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享有辞职权,若想中途离开,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利,用人单位应当配合办理离职手续。
(二)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情形。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过错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签一年劳动合同中途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离开的,要依据具体情况正确行使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