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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18年后:真相大白,影响深远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彭宇案”18年后:真相大白,影响深远

引用
网易
1.
https://www.163.com/dy/article/IVLHBDPK05564HMA.html

2006年发生的“彭宇案”曾在中国引发广泛讨论,成为“扶不扶”这一社会道德难题的标志性案例。时隔多年,让我们重新审视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及它对社会产生的深远影响。

2006年11月20日,在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公交站,一位名叫徐寿兰的老人在等83路公交车时摔倒。当时26岁的彭宇是第一个下车的乘客,他与另一名乘客陈二春一起将老人扶起,并垫付了200元医药费。然而,这一善举却引发了一场持续多年的法律纠纷。

事件经过

事发当天,徐寿兰在等83路公交车时,行至第一辆公交车后门时摔倒。彭宇作为第一个下车的乘客,与另一名乘客陈二春一起将老人扶起。老人当时神志清醒,并借用彭宇的手机联系了家人。随后,彭宇陪同老人前往医院,并垫付了200元医药费。经检查,老人左股骨颈骨折,需要进行髋关节置换手术。

法庭审理

2007年1月4日,徐寿兰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彭宇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3.6万元。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

  • 徐寿兰表示:“我们老两口都有退休金和医保,儿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说承担不起医药费,只是要讨回一个公道。”
  • 彭宇则坚称自己没有撞倒老人,并表示是为了做好事才去帮忙。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调取了城中派出所的询问笔录,笔录显示彭宇与徐寿兰确实发生了碰撞。最终,法院判决彭宇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4.5万元。

和解与后续发展

在二审开庭前,双方达成和解:彭宇赔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向媒体披露案件信息。然而,这一和解并未平息公众的质疑。在案件结束后,仍有群众对法官王浩和当事人徐寿兰进行口诛笔伐,将“老人倒地无人搀扶”的冷漠现状归咎于“彭宇案”。

真相大白

2012年,南京政法部门公布案件细节,彭宇承认确实与老人发生了碰撞。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微博上再次确认了这一事实。尽管真相得以澄清,但此案对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了深远影响:

  • 徐寿兰一家因频繁受到媒体打扰而搬离原住处。
  • 彭宇因案件影响从原单位离职,选择低调生活。
  • 主审法官王浩也被调离原岗位。

社会影响与启示

“彭宇案”引发了全社会对“扶不扶”这一道德困境的深入思考。随着《民法总则》的出台,明确了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为见义勇为者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助于消除公众的顾虑。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见义勇为可以完全避免风险。在帮助他人时,仍需确保自身安全,注意保留证据,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同时,社会也应不断完善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和奖励机制,让每个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都能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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