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企业如何评估价值?这些方法和法律规定你需要了解
征地拆迁企业如何评估价值?这些方法和法律规定你需要了解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何合理评估企业价值以及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实施强制拆迁,是企业和个人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将从评估方法和法律依据两个方面,为您详细解析征地拆迁的相关规定。
征地拆迁企业如何评估价值
重置成本法:这是最为常见的评估手段,即通过重建企业的地上建筑物及工厂来估算其价值。
收益法:针对生产运营用途的房地产,则需采用收益法进行估值分析。此方法主要是预判未来收益趋势,并结合适当的资本化率,测算出投资于不动产的可能收益率。
市场比较法:根据土地性质,拆迁补偿可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大类。其中,房屋赔偿标准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制定。
在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及被拆迁区域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作为计算补偿金额的基础;而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中,则以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依据,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金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晋江征地拆迁可以强拆吗
在征地拆迁领域,虽然存在强制拆除的可能性,但是这是在特定条件下方可实施的。例如,若拆迁户已领到补偿款项,却在无合理原因的情况下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搬迁,则征地部门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样,若被征用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就补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且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未搬迁,市政府或区县政府也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违法建筑、构筑物及设施等,如在公告期限内当事人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亦未自行拆除,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强制拆除。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若房屋拆迁符合上述条件,征地部门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市、县人民政府可责成相关部门强制拆迁,或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拆迁。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若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已获得安置补偿,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并拒绝交出土地,导致征收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征收方在催告无效的情况下,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