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年假劳动法怎么规定
员工年假劳动法怎么规定
一、员工年假劳动法怎么规定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员工年假有如下规定:
年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不享受年假情形: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假安排: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忘记续签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忘记续签,分以下情况进行赔偿: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而单位未表示异议,此时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自原劳动合同期满起一个月内,单位应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单位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外,如果单位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而实际上属于应续签未续签的情况,这种终止行为属于违法终止。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三、劳动法第46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46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这一规定包含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按劳分配与同工同酬原则。按劳分配是指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来分配工资,多劳多得。同工同酬则强调在相同工作岗位、相同工作内容、相同劳动量等条件下,劳动者不论性别、年龄、民族等差别,都应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工资水平的提高要求。工资水平要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这体现了经济发展成果要惠及劳动者的理念,保障劳动者能够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利益。
宏观调控。国家对工资总量进行宏观调控,目的在于保持工资总量的合理增长,防止工资增长过快或过慢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