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 践行司法为民
弘扬雷锋精神 践行司法为民
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以此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弘扬雷锋精神 践行司法为民”活动,通过多项便民举措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温度。
导诉服务纾民困 暖心引导更贴心
在诉讼服务大厅,立案一庭青年干警作为志愿者,主动为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耐心解答诉讼咨询、协助案件查询、指引调解流程,并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全程陪办服务。诉讼引导专员全程协助当事人填写民事起诉状示范文本,通过热情细致的引导,有效缓解群众“办事难、问询烦”的困扰,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更暖民心。
法律援助惠民生 党员先锋显担当
立案一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党员先锋岗”,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务追讨等问题,结合案例深入浅出释法说理,帮助群众明晰诉讼流程和维权途径,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诉讼服务提质增效。
适老助残有温度 便民设施护周全
针对老年人及残障群体特殊需求,诉讼大厅增设“适老助残专窗”,配备轮椅、血压仪、急救箱等便民设备,并安排专人协助操作。志愿者全程提供“一对一”帮办服务,通过放大镜、大字版指引手册等细节关怀,消除特殊群体参与诉讼的“数字鸿沟”和“行动障碍”,让司法服务更具人性化。
立案指导解民忧 一次告知减诉累
立案一庭诉服窗口干警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材料不全的当事人详细列明补正清单,避免群众“来回跑”;对法律知识薄弱的群众,耐心讲解诉讼材料准备要点及文书格式规范,确保立案流程清晰透明。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切实做到群众有诉求、法院有回应、服务有保障,让更多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通过“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承诺”,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提升司法公信力。
雷锋精神,贵在传承,重在践行。此次活动不仅是对雷锋助人为乐精神的弘扬,更是对其敬业精神和创新理念的深度诠释。下一步,市中院将持续推动雷锋精神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立足岗位担当奉献,以“如我在诉”的情怀优化细化服务举措,做司法正能量的传递者、群众权益的守护者,让雷锋精神在法治实践中焕发时代光芒。
本文原文来自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