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怎样鉴定去哪个部门
工伤怎样鉴定去哪个部门
工伤鉴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涉及多个部门和具体流程。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工伤鉴定的部门、申请时效以及工伤出院后的补偿问题,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一、工伤怎样鉴定去哪个部门
工伤鉴定需按一定流程进行,通常涉及以下部门和步骤: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规定如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此外,因特殊原因超过申请时效,如不可抗力等,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需注意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出院后在家休养有补偿吗
工伤出院后在家休养是有补偿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护理费: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派人护理,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伤残津贴等: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的,根据不同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规定支付。
总之,工伤职工出院后在家休养期间,依法应获得相应补偿,若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未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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