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养亲戚家的孩子?"收养"与"认养"大不相同!
认养亲戚家的孩子?"收养"与"认养"大不相同!
近年来,不少家庭出于各种动机选择认养亲戚家的孩子,这不失为一种在亲情网络中相互扶持的重要手段。然而,这种"认养"行为和法定意义上的"收养"关系并不一样,如未办理收养手续,则很难得到法律上的保护。
案情回顾
张某结婚多年,一直未能生育子女,见自己也已上了年岁,既觉得孤单无依,也担心以后养老成问题。张某的亲戚李某生了两个孩子,二儿子年纪尚小,又因家庭条件不好无法为孩子提供优渥的生活环境,遂提出将二儿子交由张某抚养。
张某得知这一消息后雀跃不已,欣然接纳了这一提议,并从此全权负责孩子(小张)的生活和教育,但碍于面子未办理收养手续。如此过了几年,张某突患重病不幸去世,走之前定下遗嘱,把遗产都留给了小张,小张办理完张某的后事便又回了亲生父亲李某家生活。
后李某也去世,未留下遗嘱,小张与其亲兄弟小李就父亲李某的遗产分配问题产生纠纷。小李认为小张已经被张某收养,便和原来的家庭再无瓜葛,没有资格继承李某的遗产,但小张却认为自己并未与张某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自己实际上和李某还是父子关系,有继承权。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本案中小张与张某的收养关系因未办理登记手续,所以未成立,其与亲生父亲李某之前的"父子关系"不受影响,有权利继承李某的遗产。
法律分析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家庭因为无法生育等原因而认养亲戚家的孩子,虽然被认养人与其可能长期在一起共同生活,有些甚至以父子、母子相称,但以上情形都不能当然认为双方属于养父母养子女关系。认养期间,法律责任和权利主要仍在生父母或原监护人身上。
而想要形成法定意义上的收养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收养登记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收养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护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登记,民政部门可以对收养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从而保障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同时,登记也有助于建立收养关系的官方记录,为日后可能出现的争议或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在登记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均需要严格符合法定条件才可以。如收养人必须满足五个条件,包括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等等。而类似本案中,对于想要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的,法律上还有特殊规定,此处便不再赘述。
就本案而言,张某想要收养亲戚家的孩子,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及时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此举也是为了给孩子权利保障。如在本案中,按照法定继承来说,因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小张实际无权继承张某的遗产,只是因为张某生前明确留下了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这才使得小张有了继承的权利。再者,因张某未办理收养手续,这也使得小张和其亲生父亲李某之间的"父子"关系从始至终都未发生变化,那么李某去世后,小张理所当然的可以享有继承权。
律师建议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到法律对于收养行为的严格规定及其中的深刻原因,这是为了确保儿童的权益不受侵害,保障家庭的和谐稳定。因此,作为希望通过认养方式照顾亲戚子女的家庭,应当首先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程序,法律不仅是社会规则,更是保护我们每一个家庭成员权益的屏障。
如果您有类似的需求或者疑问,建议尽早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规并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才能真正实现对孩子的爱和责任。
本文内容仅为法律科普,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