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判决后发现新证据,能否再次申请再审?
再审判决后发现新证据,能否再次申请再审?
当案件已经经过再审程序并作出判决后,如果又发现了新的证据,是否还能再次申请再审?这是一个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本文将详细探讨这一问题,并解析相关法律条件和程序要求。
再审判决后发现新证据能否申请再审
当再审判决下达之后,如果又有了新的有力证据,理论上是可以提出再次寻求司法救济的请求,但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
这其中首要的要求便是,这些新呈现出的证据必须具备足够的效力来否定原有的判决和裁定结果,同时也是在原本的审理程序结束之前就存在并被客观承认,即便因为某些客观条件在审讫过程完结时才得以揭示,或是在审判阶段结束前预见到了这份新证据,但由于同样的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拿到手,亦或是在事先设定的期限内都没有提供出来。
另一方面,这类再度请求司法援助的手续也需在审判或裁决生效之后的半年时间之内完成,除非在这个时间段内有特殊的法定事由出现并且得到充分证实,那便不受到前面规定的期限约束。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申请重新审理并不意味着当然地引发再审判理的程序,而仍需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与评估,以确定这些新出现的证据及其相关情况是否符合启动再审的标准。
再审时提出新证据的受理标准
再审时提出新证据,法院有可能受理再审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这里的新证据需符合严格条件,如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但因客观原因未被发现,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等。
若新证据符合上述标准,能对原裁判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法院通常会受理再审申请,进入再审审查程序。在审查中,法院会全面审查新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若经审查,新证据确实能动摇原判决、裁定的基础,法院将依法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以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裁判。但如果新证据不符合要求,法院可能会驳回再审申请。
以新证据申请再审的法律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再审新证据申请再审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该证据在原审庭审结束前是客观上确实无法发现、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比如,一些关键证据因处于第三方保管且在原审时未被发现线索,直到原审结束后才知晓并取得。
其次,该新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或者裁判结果错误。所谓基本事实,是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具体权利义务和民事责任等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事实。
最后,当事人应在再审申请时及时提交新证据,且要说明逾期提供证据的理由。若理由不成立,法院可能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只有同时符合这些条件,才可能以再审新证据成功申请再审。
当探讨再审判决后又有新证据能申请再审吗这一问题时,需要明确的是,即便有新证据,申请再审也并非必然被准许。新证据要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程度才可能被纳入考量。并且,申请再审的时间、新证据的来源合法性等都有严格规定。若新证据是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未能在之前的诉讼中提交,情况又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