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提取指南:各类情况的提取规则和所需材料
杭州公积金提取指南:各类情况的提取规则和所需材料
杭州公积金提取政策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本文详细介绍了杭州公积金在不同情况下的提取规则和所需材料,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租赁住房,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以及非住房消费等各类情况。同时,文章还提供了各类购房所需材料的具体说明,帮助职工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公积金政策。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规则
在杭州,若需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额度依据个人账户余额来定。未申请住房贷款的情况下,提取的金额从购房合同签署后的满一年开始计算。若已申请住房贷款,提取额度则截止于购房合同签署的当月。若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房、建房、修房的支出总额,则仅按实际支出数提取。此规则确保了提取的金额与实际支出相匹配,有效避免了账户余额的过度提取。
偿还住房贷款的提取规定
对于已申请住房贷款的职工,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不超过当期已发生的还本付息额。当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到贷款结清当月,这意味着在贷款结清后将不再允许提取相关金额。这一规则旨在确保提取额度精准地覆盖已发生的还款支出,同时避免账户余额因提前提取而不足。
租赁住房的提取要求
租赁自住住房的情况下,杭州公积金提取政策有所不同。对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根据实际房租支出来定。而对于租赁其他类型住房的,不同区域有着不同的标准。每年提取一次,每次的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的房租支出。这一政策旨在根据实际租房支出情况进行合理提取,有效支撑租房人群的生活费用。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可以提取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这一政策为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了便利,确保了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人员能够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
非住房消费提取的条件
对于非住房消费的提取需求,公积金账户余额也可以提取。这类提取通常用于其他非住房相关的费用需求,使得公积金账户的使用更加灵活,为缴存者提供了多样化的资金使用选择。
购房所需材料说明
在杭州,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在杭州市范围内,这些材料可以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避免了纸质材料的繁琐。购买二手房(存量房)则需要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和契税完税凭证,其中杭州市地税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可以通过买卖双方身份证号免提供。对于购买公有住房和回迁(扩面)住房的情况,相关协议和购房发票也需要提供。
特别注意的是,2018年6月29日后在杭州地区以外购房的,需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或公积金缴存凭证。铁路职工在华东三省一市以外购房的,还需提供职工购房地户口簿原件。这些要求确保了购房者在不同情况下的公积金提取符合当地规定,并能够顺利完成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