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坦布尔机场安检规定及行李限制指南
伊斯坦布尔机场安检规定及行李限制指南
随着国际旅行的逐渐恢复,了解机场安检规定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伊斯坦布尔机场的安全检查和行李限制规定,帮助乘客更好地准备行李,避免在安检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行李安全检查和限制
所有从伊斯坦布尔机场出发或转机的乘客在通过安全检查点时,都会接受扫描检查,以防止违禁物品进入安全控制区域和飞机。
安检点采用的检查方法遵循土耳其民航总局发布的《国家民用航空安全计划》及其附件、国际民航组织(ICAO)航空安全手册(Doc 8973)以及欧洲民用航空会议(ECAC)文件30第二部分的标准。
为了加快安检流程,请注意以下事项:
通过第一个安检点时:
- 避免在安检点匆忙。
- 确保将以下金属和电子设备放入检查托盘中:
- 手机
- 计算机
- 相机
- 钥匙
- 硬币等
- 取下腰带、夹克、外套等类似物品,并将其整齐折叠,以防从托盘中掉落。
- 折叠婴儿推车。将推车放在传送带上进行X光检查。
- 依次通过安检点。
通过第二个安检点时:
- 准备好登机牌。
- 将所有金属物品和衣物(如腰带、夹克、外套等)放入塑料托盘中。
- 确保手提行李中不包含任何违禁物品,因为这些物品不允许带上飞机。
准备随身行李和托运行李时需考虑的因素:
根据国际和国家法规,自2012年4月1日起,所有航班(国内和国际)乘客可携带液体、气溶胶和凝胶(LAGs)进入客舱,但必须装在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中,并放置在一个可重复密封的1升袋中。此限制不适用于托运行李(放在货舱中)。
建议将任何液体、气溶胶或凝胶(LAGs)放入托运行李中。不在随身行李中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将被禁止通过安检。液体、气溶胶和凝胶(LAGs)在随身行李中允许携带,但容器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且数量不得超过以下规定。
出于安全原因,某些物品和物质(危险品)禁止放入托运行李中。
不允许携带的物品清单:
1. 液体/气溶胶/凝胶(LAG)禁止携带的物品
(存储在容量大于100毫升的容器中,且未密封在1升袋中)
- 所有液体,包括水、糖浆、饮料、香水、乳液、隐形眼镜溶液、液体药品和婴儿配方奶粉
- 凝胶,包括化妆品油、各种化妆产品(包括睫毛膏,不包括固体产品)、剃须泡沫、剃须凝胶和发胶等护发产品
- 液体或凝胶食品,包括果酱、蜂蜜、酸奶、糖浆和番茄酱
- 产品,如洗发水、护发素、气雾剂、除臭剂和喷雾
- 牙膏和其他膏状物质(例如发胶)
- 其他喷雾液体产品,以及上述类似物品
例外情况:
在以下情况下,液体-气溶胶-凝胶(LAG)物质可以由乘客随身携带,并免于遵守此处规定的规则。
a) 药品:
乘客可以随身携带药品,但必须在原始包装中,并附有处方或医疗报告,注明乘客姓名和所开药品。
b) 婴儿配方奶粉:
乘客可以在飞行期间携带适量的婴儿配方奶粉,只要婴儿也随同登机。如有任何疑问,乘客可能需要品尝配方奶粉。
c) 从机场免税店购买的物品:
从机场免税店或机上购买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LAGs)允许携带。从机场免税店购买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LAGs)将被包装在特殊的、密封(防篡改)的袋子中。
请勿在通过安检点之前打开这些袋子(STEBs)。否则,袋子内的液体-气溶胶-凝胶产品(LAGs)将无法通过安检点。如果你在前往最终目的地的途中转机,重要的是不要在店内或飞机上打开免税购物袋,直到你到达最终目的地。你可以在转机机场的免税店了解更多适用的液体限制。
从免税店购买的液体产品:
如上所述,从免税店购买的液体、气溶胶和凝胶(LAGs)产品,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由乘客携带:
- 乘客购买的产品必须安全地放在透明袋中。产品必须放在防篡改袋中。
- 产品收据或发票的副本应放在袋子中,以便从外部看到。收据或发票必须与航班日期相同。(此限制不适用于计划在次日2:00 AM之前起飞的航班。)
- 根据安全检查点的规定打包的袋子,只要保持未开封状态,并在确认收据或发票是由该机场当地授权的免税店出具后,可以随身携带。
- 在安全检查点检查袋子和产品发票后,装有液体、气溶胶和凝胶(LAGs)产品的袋子将获准登机。
液体-气溶胶-凝胶(LAGs)产品的包装:
液体、气溶胶和凝胶(LAGs)产品必须放在单独的容器中,每个容器的最大容量为100毫升。这些容器应放在一个透明的、可重复密封的塑料袋中,最大容量为1升(20厘米 x 20厘米)。每位乘客只允许携带一个这样的袋子。可以使用可重复密封的1升食品储存袋。这些袋子必须在检查点出示,并与手提行李分开检查。
禁止携带的物品:
- 所有口径的步枪
- 各种类型的霰弹枪和泵动步枪
- 复制品和仿制枪支
- 空气枪(PCP和CO2)发射BB弹、塑料弹丸、彩弹、弹丸、空包弹,以及用于运动和其他活动的枪支及其胶囊和弹药
- 隐藏和伪装的标准武器,以及自制武器(如打火机形状的枪、笔枪和手杖剑)
- 任何枪支部件,包括望远镜瞄准镜、弹匣和弹药
- 发射器、起跑枪、应急枪和信号弹
带尖端和刀刃的武器和物体:
- 斧头和各种类型的斧头
- 矛头
- 箭、弩和弓
- 钩子、大砍刀、剑、匕首和弹簧刀
- 刺刀、套筒刺刀、飞镖、投掷星、战术和猎刀及配件
- 如飞镖、鱼叉、登山设备(冰爪、冰锤、冰斧、杆)、滑雪板、警棍、冰鞋、弓箭等物品
- 缝纫针和其他类似物品、注射器、注射针头、鱼钩
- 厨房用具、战术笔、地毯刀、编织针、烧烤签、指甲剪、指甲锉等
- 外科手术器械(手术刀、柳叶刀等)、折叠刀、弹簧刀、多用途折叠刀、陶瓷刀、伪装和自制刀具(卡片、笔、腰带刀、手杖剑等)、手动陀螺刀、剃须刀片、潜水刀、冰镐、开瓶器
- 纸张剪刀、线切割机、裁缝剪刀、家禽剪刀、理发剪刀、厨房剪刀、修枝剪
- 锤子、斧头、螺丝刀、钻头、无绳钻机、驱动器和钻头、锯子(手锯、链锯、弓锯、细齿锯等)、卷尺、多用途工具、撬棍、凿子、维修工具(钳子、圆钳、斜口钳)、管钳、活动扳手、扳手组、钉枪、气动扭矩扳手、工具的刀片长度超过6厘米且可作为武器使用
非尖锐/非刀刃武器/物体/物品:
- 各种类型的警棍、库博坦(冲击、电击、执法、伸缩等)、运动用棍(如高尔夫球杆、板球、棒球和垒球棒、曲棍球和长曲棍球棒、球杆等)、绳索、链条等物品、钓鱼设备和装备、船桨(独木舟等)
- 手铐、运动器材(滑板、滑雪板、冲浪板)、弹弓等装置、弹弓
- 电击武器和各种类型的电击枪(例如,用于击晕和屠宰动物的)、拳击手套、棍棒、绳索、链子、绳套、双节棍和棍棒
易燃和可燃液体和气体:
- 喷漆、喷胶、溶剂(如稀释剂和松节油)等
- 气体、气体钢瓶和补充气体(氧气、丙烷、丁烷、丙酮、打火机燃料和气体(液化气体))
- 火炬打火机(喷火枪)
- 所有类型的非安全火柴(任意地点火火柴)
- 酒精含量超过70%的饮料和液体(例如古龙水)
- 所有易燃和可燃产品的仿制品、等效物和复制品
核、生物、化学(NBC)和危险/有毒物质:
- 酸、液体电池、大型固体电池、放射性物质(不包括用于医疗的)、干冰(超过2公斤)、自燃材料
- 毒药和杀虫剂(如杀虫剂、灭鼠剂)、苍蝇和昆虫控制产品(气溶胶/固体形式)、传染性和生物危害材料(污染的血液、细菌和病毒)、化学和生物制剂、VHFs包括芥子气、沙林、炭疽、天花、氰化物、土拉热、肉毒杆菌、埃博拉和马尔堡,这些都会导致高烧;致残喷雾(胡椒喷雾、催泪瓦斯、驱散人群的化学物质如CN和CS气体、动物驱赶喷雾、酸性喷雾等类似产品)
- 溶剂、磨料、漂白剂和去除剂(刺激物如氯、漂白剂、盐酸等)、氧气气瓶(化学氧气发生器、潜水罐、液氧气瓶)、产生或发射热量的装置、氮气气瓶、易燃液体或固体
爆炸物、爆炸物组件和引爆装置:
- 塑料炸药(例如C-4)
- 半tex、黄色炸药、TNT、液体炸药
- 爆炸装置的复制品、仿制品和等效物
- 武器和弹药、烟雾弹和眩晕手榴弹等
- 火工品、引信
- 点火装置的电源(例如电池)
- 点火计时器(例如时钟)
- 导火索和引信
- 任何类型的爆炸物和爆炸装置
- 烟花、信号弹、地雷和军用炸药
- 手榴弹
- 爆竹
- 高风险易燃和可燃材料、发烟装置
- NBC(核、生物、化学)物质,不包括用于医疗目的的
- CBRN(化学、生物、放射性、核)物质,不包括用于医疗目的的
准备托运行李和手提行李时需考虑的因素:
如果你打算携带超大物品,如滑雪或潜水设备,请联系航空公司了解关于运输大件物品的规定。此类物品可能包括滑雪板、婴儿推车、太阳伞、轮椅、冲浪板、风帆板、鱼竿、潜水装备、背包、高尔夫球袋、自行车和乐器。
- 液体可以放在随身行李中,容器容量不超过100毫升。
- 在出发前将这些容器放在一个1升可重复密封的塑料袋中。
- 储备电池和电池供电的充电器(电源银行)必须放在随身行李中。电池应单独包装在你的包中,以防止损坏和短路。
- 容量超过100毫升的容器,以及长度超过6厘米的刀具和锋利的剪刀,只能放在托运行李中。
- 如果你只携带随身行李,你不能携带这些物品。
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规定:
禁止携带进入飞机和安全控制区域的物品和液体:
- 有关打火机、电池等的详细信息已提供。禁止携带的物品仅包括最常见的物品,仅供一般了解。
- 不在此列表上的物品,如果可能被视为潜在武器,也将被禁止。
- 未列入此列表的某些物质可能因相关机场的当地安全问题而被机场安全委员会认定为禁止物品。
- 航空公司运营商可能拒绝运输禁止物品,或任何其他未列入此列表的物品。
如果你打算携带此类物品,请联系航空公司。
禁止携带的物品清单:
1. 锂电池:
- 备用电池必须分开包装以防止短路;如果无法做到,则应将其放入保护性塑料袋中。
- 对于任何类型的电池:
- 如果电池由锂金属组成,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
- 如果是锂离子电池,容量不得超过100Wh
符合这些标准的电池可以放在随身行李中,但严格禁止放在货舱中。
2. 电子烟:
电子烟禁止放在飞机货舱中,只能由乘客随身携带。
3. 航模无人机:
在客舱中运输无人机可能构成危险的唯一因素是它所含电池的类型和容量。无人机及其电池可以放在客舱中,但必须遵守ICAO Doc.9284技术指令中关于含有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