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造成的坑是由实际缴费的人来填吗?
“视同缴费”造成的坑是由实际缴费的人来填吗?
近年来,网络上流传一种说法:视同缴费的人虽然没有实际缴费或缴费年限很短,却能领取比实际缴费者更高的退休金。这种观点认为,实际缴费者在为视同缴费者"填坑"。这种说法是否成立?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
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确实都是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那么,由视同缴费造成的"坑"究竟该由谁来填?
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所谓的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是指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在办理退休时将以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由工龄转化而来的,算是国家对这种工龄的认可。
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1992年之前,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县以上集体企业的正式职工
- 1992年之前从国有企业、县以上集体企业离职、辞职的职工
- 2014年9月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2014年9月从机关事业单位离职辞职后,在重新就业单位或是以个人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 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
- 从部队转业、复员、退役到地方的人员
从以上六类人员分析中,我们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的工作年限,只要是国家承认的工龄,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只要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过去的工龄都要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为缴费年限。
由于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实际缴费,所以除了要计算基础养老金以外,还要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金计算的实践来分析,视同缴费年限的含金量要高于实际缴费年限。比如从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多数人的过渡性养老金都要高于基础养老金。
谁来为这个"坑"买单?
既然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实际缴费,而且退休后的养老金都是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而养老保险基金的钱,都是实际缴费的人缴纳的,这是不是意味着实际缴费年限的人要养活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呢?
从养老保险基金的构成来看,养老保险基金的大部分资金的确是养老保险的缴费收入,此外还有投资收益产生的收入,同时还有部分是财政补贴的收入。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没有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是由财政来负担。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中,分为两个大的板块: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今后逐步过渡到全国统筹。除了养老保险收入以外,还有财政预算的收入,大型国企资产划入的分红收入等。在企业中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其实视同缴费的缴费,基本上是由财政来调剂解决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多数地方是实行的省级统筹,而且是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开管理的,也就是单独建账,不挤占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基金的来源除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收入以外,也有部分是财政预算资金。
结论
综上所述,经过上述分析,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实际缴费年限,但视同缴费的含金量高于实际缴费,由于大量的视同缴费,相当于给养老保险基金挖了一个大坑。这个大坑的确是存在的,但并不是由实际缴费的人来填坑,而是由财政来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