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程序的“八问八答”
小额诉讼程序的“八问八答”
“为什么我的案子才一审判决就不能上诉?”一些当事人在收到法院判决后会有这样的疑问。这是因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不得上诉。
那么,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当事人在小额诉讼程序中享有哪些诉讼权利?我们整理了八个问题和答案,希望能帮大家解疑答惑。
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最为简化的、实行一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小额诉讼程序虽然能提升司法效率,但会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为了保证程序效率与程序公正,小额诉讼程序有严格的规定。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条件
(1)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常见的纠纷类型为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简单来说,就是处理一些比较直接、争议不大的经济纠纷;
(2)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以广西为例,最新公布的2023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6184元,则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标的额为48092元以下)。
(图源:网络)
(3)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4)海事法院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海事、海商案件。案件标的额应当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或者其派出法庭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条件
以下民事案件,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1)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
(2)涉外案件;
(3)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
(4)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5)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6)发回重审的;
(7)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8)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9)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10)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11)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
什么情况下会启用小额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的启用方式可分为以下两种:
法院主动启用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以广西为例,案件标的额在48092元以下的),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当事人约定启用
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以广西为例,案件标的额在48092元至192368元范围内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如果交易双方都了解小额诉讼的程序,可以在小额的交易合同中约定“若产生诉讼,则采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若是已经起诉到法院,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提醒下,双方主动约定采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哪些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 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 海事法院。
小额诉讼程序的审理期限、举证期限以及答辩期间分别是多少?
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举证期限
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答辩期间
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小额诉讼程序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转换审理程序?
法院主动转换程序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当事人的程序异议权
当事人认为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裁定以口头方式作出的,应当记入笔录。
对小额诉讼程序判决不满意怎么办?
虽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终审,当事人不得上诉,但如果当事人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或者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小额诉讼程序的流程是怎样的?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一般较为简单,按照目前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一般会询问当事人是否接受诉前调解。结合诉前调解阶段,小额诉讼程序的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源:Unsplash)
本文原文来自mfu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