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股东借款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向股东借款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向股东借款是一项常见的企业融资方式,但这一行为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公司向股东借款的相关规定,以及在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股东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一、公司向股东借款的规定是什么
当公司在设立之后的运营过程当中,出于资金需求或者业务拓展等方面的考虑,可能会选择向其内部的股东个人进行借款。
这种情况下,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的行为,首先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因为借款行为本身就意味着公司将承担相应的债务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任何重大决策时,都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其中包括召集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这一环节。
只有在股东大会经过严格的程序并达成了对向股东个人借款事项的共识之后,公司才能够正式启动借款流程。如果公司章程已经明确规定禁止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的话,那么此类借款行为便将会被视为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从而导致借款协议无效。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向高管人员借款禁止】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二、公司无可执行财产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吗
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请求将未按时或不足额履行注册资本缴纳义务的股东、出资人或者依照公司法规定对其出资负有连带责任的发起人列为被执行人,并在其未缴纳的出资额度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此,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三、公司无法偿还债务,股东会有什么后果
首先,关于公司背负的债务无法偿还时,股东将面临何种影响呢.通常情况下,公司无法偿还的债务应由其自身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股东无需对之负责。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所享受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应有的有限责任,进而损伤到公司债权人的权益时,股东需要对此类公司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
接下来,对于公司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时,我们又能采取怎样的方式做出应对呢.具体来说,当公司遭遇债务困境时,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或者仲裁来寻求债务的全额偿还;对于那些没有按照约定准时出资、出资金额不足够或者存在抽逃资金行为的股东,可以要求他们在出资差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偿债责任;再者,如果公司为债务提供了担保,那么就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起清偿责任;最后,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