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首份人身保护令:有法撑腰,勇敢向家庭暴力说“不”!
2025年首份人身保护令:有法撑腰,勇敢向家庭暴力说“不”!
法官,请帮帮我,丈夫经常殴打我,我想离婚......家本应是温馨的港湾,但对于张某来说,家却变成了没有硝烟的战场,丈夫多年来的殴打、辱骂让她无法忍受,无奈之下来到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案情回顾
张某与赵某于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丈夫赵某经常酗酒,并在酒后对张某进行殴打、辱骂、威胁。张某多次尝试与赵某沟通,劝其戒酒,但赵某拒不改正,张某遂提起离婚诉讼,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保护令来了,请及时查收!
民一庭法官在收到张某申请后,经审查认为张某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申请人张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裁定禁止被申请人赵某对申请人张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赵某骚扰、跟踪申请人张某及其相关近亲属。
法官说法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切勿怀着“忍忍就过去”的心态,应第一时间报警或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寻求帮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属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判文书,被申请人必须遵守,一旦违反该保护令,行为人会受到拘留、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