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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知识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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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知识社会学?

引用
1
来源
1.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0417/13/16295112_1120643586.shtml

知识社会学是研究观念(ideas)的社会和群体起源的学科,认为整个"意识形态领域"是在社会群体和制度的语境中发展起来的。从20世纪20年代的德国社会学到当代的新知识社会学,这一学科经历了从关注意识形态冲突到研究日常生活中知识的本土特征的转变。

知识社会学研究观念(ideas)的社会和群体起源,并认为整个 '意识形态领域(ideational realm)'('知识'、观念、意识形态、心态)是在社会群体和制度的语境中发展起来的。

通过检视认知及感知的社会与文化基础,知识社会学思想提出了一个宏大的社会学问题,即关于社会及群体所带来影响的程度与限制。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存在着许多变化,但古典和当代知识社会学研究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思想的社会基础(the social foundations of thought)。观念、概念和信仰体系都有其内在的社会性,并均可由产生它们的历史语境所解释。

知识社会学起源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德国社会学,它认为观念(即知识)产生于其支持者的社会背景和定位(结构位置),并亦由这些因素所决定。其主要前提是,整个意识形态领域与社会历史现实在功能上相关(functionally related)。根据其奠基者的说法,知识社会学(Wissenssoziologie)是作为一种经验和历史方法而发展起来的,并用于解决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德国政治和社会革命之后的意识形态冲突,这些冲突的根源是由知识精英和政治精英所引导的相互竞争的世界观。马克斯-舍勒(Max Scheler)和卡尔-曼海姆(Karl Mannheim)在早期著作中概述了这门新学科,它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智性需求,即用理性和客观性来解决智性和观念困惑(intellectual and ideological confusion)的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知识社会学被描述为一门学科,反映了在意识形态多元化的现代环境中理解 '知识 '的新方法。这种方法定义了一种新的 '情境(situation)'(Mannheim 1936),概括地说就是 '现代性',一个 '知识 '和 '真理 '具有多面性的世界。我们所相信的,即所知的知识,正随着人类思维的认知活动而变化,而这些活动又因社区、阶级、文化、民族、世代等的不同而不同。

当代知识社会学所关注的是与其创始人相关但不同的一系列问题,其主题超出了相对主义问题以及对观念与意识形态的社会位置之研究。其当前的主题主要是研究知识的 '本土(local)'特征及其在日常生活中的功能。这一领域从对冲突性意识形态的研究转向对日常生活中默认的和既已理所当然(taken-for-granted)之理解的研究,可以说是从对观念和意识形态的真理地位(truth-status)的关注转向对文化 '意义社会学(sociology of meaning)'的关注。这些变化也代表着从研究精英和知识分子的意识形态功能转向将知识视为话语(文化)形式和社会中运作的整个符号和表意系统的一部分。

知识社会学一词由舍勒(1980)和曼海姆(1952)于1924年和1925年首次使用。从一开始,它就描述了一个与欧洲哲学和历史主义(historicism)问题密切相关的研究领域,特别是十九世纪德国哲学界对相对主义问题的兴趣,这些问题与马克思、尼采和历史主义者的遗产有关,他们的世界观文化哲学(Weltanschauungsphilosophie)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对德国社会科学产生了影响。

舍勒(1980)首次对这门学科进行了系统的概述,他认为,获取知识的心理行为形式(forms)总是受到社会结构的制约。因此,知识社会学是所有文化专业研究和形而上学的基础。尽管舍勒最初的文章引发了评论和争论,但曼海姆在《意识形态与乌托邦(Ideology and Utopia)》中对这一研究领域的表述,确定了这一领域未来数年的主题。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 1961)和罗伯特-默顿(Robert K. Merton, 1957 )等人提出了自己的知识社会学,并根据曼海姆关于意识形态、乌托邦和关系主义(relationism)的论点确定了自己的立场。

曼海姆的论述以回顾和批判马克思主义为开端,进而探讨了在更广义的意义上探讨了意识形态理论:在不同思潮和不同社会群体中呈现的整体心灵结构(mental structure in its totality)。这种 '意识形态的总体概念(total conception of ideology)'从结构层面研究思想,允许同一对象具有不同的(群体)方面。这种对意识形态的理解是指个人、群体或社会在特定历史和社会环境中对事物的构想方式。与意识形态一样,'乌托邦'也产生于特定的社会和政治环境,但它们的区别在于与现行秩序的对立。乌托邦'是那些将打破并改变社会世界之集体行动的'愿望形象(wish images)'之具身化(embodiment)。在广泛意义上,这两个概念构成了曼海姆对 '意识形态'进行批判性但非评价性处理的一部分,它取代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决定论(the sociohistorical determinism)和相对主义(relativism),同时转向 '关系主义'的真理概念(a “relationist” notion of truth)。通过分析意识形态主义者和乌托邦主义者的各种相互竞争的社会立场,一种 '真理 '应运而生,它立足于智性客观(intellectual objectivity)的条件,且脱离了所谓更直接决定思想的社会条件。《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为社会历史进程的有效知识,确立了基础,尽管该知识是相关知识(relational knowledge)。更重要的是,它提出了围绕思想历史性(the historicity of thought)的问题,而且是在新兴的社会学学术话语中提出的。在此过程中,它赋予了一系列新的方法论问题以合法性,而这些问题涉及科学和人文学科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尽管《意识形态与乌托邦》受到许多批评,但这部著作在社会科学界内外依旧受到了广泛关注和赞赏,这是因为相对主义带来的问题持续吸引着科学和人文学科工作者的注意力。虽然对该书的评论主要集中在其未能克服相对主义以及曼海姆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概念的过分依赖上,但曼海姆的这本书在出版后的几十年里仍在引发讨论和评论。

Werner Stark的《知识社会学(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1991)推动了该领域的重大进步和方向调整。该书主张将知识社会学嵌入(the embedding of sociology)更大的文化社会学(cultural sociology)领域。Stark在书中阐明了早期作家,尤其是社会学家在探讨思想中的社会因素问题时所涉及的主要主题。他还打算把这本书作为该领域的入门读物,为详细全面地介绍知识社会学的历史及其最重要的思想:马克思和曼海姆的意识形态理论;新康德主义者Heinrich Rickert和马克斯-韦伯的哲学推断;二十世纪20年代德国现象学派(the German phenomenological school),尤其是舍勒的观点。Stark最欣赏的是舍勒为重新整合观念论(idealism)和唯物主义(materialism)的对立主张所进行的努力,及其将知识社会学视为 '永恒价值(eternal values) '之知识基础的观点。知识社会学关注的是 '知识的社会决定(social determination of knowledge)',而不是意识形态问题。这一区别是知识社会学不可或缺的先决条件。它将注意力引向以社会和历史条件为基础的精神生活(mental life)研究,赋予了 '社会决定(social determination)'较之意识形态理论所无法达到的深度。虽然意识形态理论在社会学和思想史中将始终发挥重要作用,但它仍然不属于知识社会学的主要关注范围。

伯格和卢克曼(Berger and Luckmann)的《现实的社会建构(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Reality)》(1966)继续促进了知识社会学,使社会学作为一门人文学科的观点与'人类现实(human reality) '是'社会建构的现实(socially constructed reality) '这一概念相兼容。这项工作使该领域进一步摆脱了理论知识或观念,而转向社会行动者(social actors)在日常生活中汲取的前理论(pre-theoretical)知识。他们的论述还重新调整了社会现实决定思想的传统理论:社会现实本身就是一种建构(social reality itself is a construct)。它将欧洲古典社会思想(马克思、涂尔干、韦伯)与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米德的社会心理学结合起来,从而推动了米德社会心理学作为欧洲知识社会学的理论补充(see Curtis & Petras 1970;Remmling 1973)。作者提出的观点是,知识和社会现实存在于一个相互构成(mutual constitution)的互惠或辩证关系。这部著作将知识社会学置于一个新的基础之上,其重点是形成和传播社会现实领域的各种符号系统。自其问世以来,'建构的现实(constructed reality)'这一概念概括了科学和人文领域作家们所关注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可被描述为意义问题(problem of meaning),以及使用哲学、文学和历史方法研究其社会建构的问题。伯格和卢克曼的论述将知识归入解释的框架(a framework of interpretation)内,这种解释学(hermeneutics)具有明显的文化和符号学特征,并关注知识的符号和象征运作。

更为近期的是,'新知识社会学(new sociology of knowledge)'(Swidler & Arditi, 1994;McCarthy, 1996)被视为社会科学中这一更大运动的一部分,其特点是从唯物主义和社会结构转向符号学理论,关注社会意义的传播和再生产方式。Swidler和Arditi(1994)的研究重点是社会组织(如媒体)如何安排知识,而不是研究社会位置和群体利益。根据新的社会权力和实践理论(福柯和布尔迪厄),他们还研究了知识如何维持社会等级制度,以及权力技术如何与知识同时且历史地联系在一起(simultaneously and historically linked)。他们与其他人一起指出,有关权力、性别和知识的新理论偏离了经典知识社会学对经济、阶级和制度的关注。

新知识社会学的支持者并没有声称该子领域已完全被社会学和文化研究的新成果所取代。不过,他们指出,新知识社会学并不是一个统一的领域,这也是早期作者提出的论点,他们将知识社会学视为'参照系(frame of reference)',而非本来即自成一体的理论体系(Curtis & Petras 1970: 1; cf. Remmling 1973)。

对于广义知识方法的持续(the persistence of a broad approach to knowledges),共存在两个重要因素。首先,舍勒、曼海姆以及该领域其他早期作家(例如,在美国,还有Florian Znaniecki、C. Wright Mills和Edward Shils)的命题如今已成为一系列社会科学家以及其他学科专家的工作命题(working propositions),包括思想史、社会心理学、科学的社会研究、女性主义理论和文化研究等分支领域。因此,关于群体生活和思想的知识社会学视角已被纳入社会学的许多分支领域以及从人类学到历史学的姊妹学科。此外,只要知识被视为是主要的文化现象,知识社会学就越有可能被视为一套具有广泛包容性的理论和研究,而不是一个具有独特主题的子领域。知识不再局限于 '上层建筑(superstructure)'领域。从日常事务领域到法律、政治、艺术和宗教机构,再到知识产生的各种场所和领域,知识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发挥作用。新知识社会学将检视知识在特定制度环境(specific institutional settings)里文本、传播模式和言语形式中的可观察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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