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财产分割规定及婚姻财产注意事项
可撤销婚姻财产分割规定及婚姻财产注意事项
一、可撤销婚姻的财产分割规定
可撤销婚姻在财产分割方面有如下规定:
(一)婚姻被撤销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对同居期间积累的财产进行合理分配,达成一致的分割方案。
(二)若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判定财产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重点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比如,若一方因受胁迫而缔结可撤销婚姻,在分割财产时,该无过错方可能会得到更多份额。
(三)对于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但这种处理方式也是在遵循相关法律和公平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的。
总之,可撤销婚姻的财产分割主要遵循当事人协议优先,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的规则,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中千万不要犯的一个财产错误
在婚姻中,有一个常见且应避免的财产错误,即未对婚前、婚后财产进行明确约定。
一方面,婚前财产方面。部分人认为结婚后财产就自动混同,忽视了对婚前个人财产的保护。比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价值较高的财产,若婚后因各种原因涉及财产分割,而没有明确约定,可能在复杂的家庭财产关系中难以清晰界定,导致婚前财产权益受损。
另一方面,婚后财产方面。许多夫妻在婚后对于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缺乏明确约定。例如,一方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用于个人投资或赠予他人等,当婚姻出现问题需要分割财产时,会给另一方带来巨大损失。而且,对于婚后一方通过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的财产,若不明确约定归属,也容易引发财产纠纷。
因此,为避免此类财产错误,夫妻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后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财产的归属、管理和使用等事项,以保障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三、民法典分居多久婚姻关系会自动失效
在我国民法典中,不存在分居一定时间后婚姻关系自动失效的规定。
婚姻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两种合法途径:(一)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二)诉讼离婚,若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就相关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虽然分居时间并非直接导致婚姻关系失效的因素,但分居情况在诉讼离婚中具有重要意义。民法典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表明,分居满二年可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据此判断是否支持离婚请求。
总之,婚姻关系不会因分居而自动失效,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才能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