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分手男方索还108万彩礼,律师揭秘恋爱期间转账法律规定
同居分手男方索还108万彩礼,律师揭秘恋爱期间转账法律规定
又是一件因为彩礼引发的热搜事件。日前,一广东陆姓男子起诉其前女友,要求其返还恋爱同居期间“彩礼”108万余元。经过法院的详细核算,最终认定陆先生共向黄女士转账个人所得约30.2万元,这部分转账确实具有彩礼属性。法院在综合考量双方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酌情判决黄女士返还钱款20万。
恋爱期间的财务关系究竟该如果处理?才不会出现上述事件中分手后双方对簿公堂的尴尬局面呢?今天李迈律师带大家了解一下情侣双方,恋爱期间应该如果处理财务关系以及恋爱期间的转账汇款是否算作赠与等相关的法律知识。
恋爱期间的财务关系究竟该如果处理?
对于每对情侣来说,经济问题对于关系的长期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不妥善处理这些问题,可能会导致矛盾和争吵。以下是促进恋爱关系更加健康、稳定地发展的几点意见:
- 明确沟通和建立信任。在处理恋爱中的金钱和财务问题之前,首先需要明确沟通和建立起彼此之间的信任。双方可以坦诚地讨论彼此的经济观念、价值观和目标。这需要相互的倾听和尊重。
双方需要共同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计划,例如是否共同购买财产、旅行的频率、每个人的个人支出等。通过沟通和建立信任,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争论。
制定共同的预算和理财计划。一旦建立信任并明确关于金钱和财务问题的目标后,双方需要制定共同的预算和理财计划。这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管理共同的财务问题。
分担责任和义务。在恋爱中,财务责任和义务应该由双方共同分担。这不仅可以减轻一方的经济负担,也可以增强双方之间的平等和公平感。
建立紧急基金。一起建立紧急基金,用于应对意外开支和突发事件。
恋爱期间的转账是否算作赠与,分手后是否要返还?
这种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情况:
如果是恋爱期间的正常消费,一般视为赠予,在分手的时候不能要求返还。另外在转账时转一些"520元""1314元"等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有证据证明系借款外,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当然如果转账的时候,说明是借款的,那在分手的时候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如果是和有配偶的人谈恋爱,钱被要回去的概率就比较大。因为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并赠与财物,如该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系无权处分,非经追认赠与行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
如果是附条件的赠予,也可以要回来。比如恋爱期间,一方或其近亲属以恋爱双方结婚为目的,自愿赠与另一方财物,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当缔结婚姻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行为失效,赠与人要求对方返还的,一般会予以支持。
恋爱期间的转账汇款是否可以算作彩礼?
彩礼的性质通常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恋爱期间的转账汇款是否可以算作彩礼,取决于转账的目的、金额、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转账本身并不能直接证明是彩礼,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其彩礼属性。
近年来,彩礼风波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现实生活中情侣在交往的过程中,难免会涉及到一些金钱的来往,如果真心与对方在一起,想要走到最后,那么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付出一定的金钱,但是一定不要盲目。应该在恋爱期间就建立健康稳定的财务关系,这样即使最后双方没走到一起,也不至于到最后对簿公堂。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