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对方做伪证怎么办?一文详解民事诉讼关键问题
民事诉讼中对方做伪证怎么办?一文详解民事诉讼关键问题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遇到对方做伪证的情况,应该如何应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否适用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的时效是多久?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民事诉讼中对方做伪证怎么办
在民事诉讼领域,若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即构成对其自身诉权的侵害。对于此类诉权被侵害的情况,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尚无法进行直接的司法救济,仅可通过向法院反映相关事实及情况,进而依照诉讼程序中的相关规则对此类行为予以惩处。
人民法院可以依案件具体情形,进行适当的罚款或拘留等制裁措施;如若该类行为已经达到了犯罪程度,则应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 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 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吗
行政诉讼案件通常情况下不允许附带民事诉讼,然而在极少数特定类型的案例中,当事人可以主张将相关民事纠纷一并加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该法律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七至一百四十四条明确指出,在涉及到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以及行政机关针对民事争议作出的裁决等行政诉讼案件中,若当事人提出申请,希望将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审理,那么人民法院有权予以受理。
当事人请求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应在第一审开庭之前提出,如有合理理由,亦可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提出。
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如果发现民事争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关键所在,而当事人却未曾请求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则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一并解决民事争议。
若当事人就民事争议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且已经立案,法院应当暂停行政诉讼的审理工作。
民事诉讼时长多久
普通诉讼时效是指除特定例外,法律对被侵权的民事权益保护而设的时间期限,通常为三年。特别规定的期限另行制定。
最长诉讼时效即为保护民事权益的最大时限,自权利受损及义务方知晓之日算起。但如过了20年仍未诉讼,将不受保障;若有特殊情况,可由权利者申请批准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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