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社保与职工社保能否衔接合并?洛阳社保部门解答
居民社保与职工社保能否衔接合并?洛阳社保部门解答
随着社保制度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不同类型的社保之间能否实现衔接合并。近日,洛阳市新安县的吕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他曾在外地企业工作并缴纳了6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离职后又参加了当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今,他想知道这两种保险是否可以合并,以及合并为哪种保险对他更有利。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有关负责人。
“居民社保与职工社保是否可以衔接合并?”日前,洛阳市新安县的吕先生拨打洛报融媒新闻热线66778866咨询。
吕先生现年53岁,户籍在新安县,目前正参加当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他表示,自己曾在外省某企业工作,其间缴纳了6年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离职后该保险便停缴了。他想知道,先前参与的这两种社会保险能否合并为一种,以及合并为何种保险对他更有利。
带着吕先生的疑问,记者采访了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二者确实是可以衔接合并的,这一过程称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不过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并且,根据最终转入险种的不同,具体的衔接方式也有区别。
那么,衔接合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2.达到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的;
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不愿继续补缴的。
如果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则参保人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2.达到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的;
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
“也就是说,由于吕先生还未达到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因此他暂时无法办理衔接手续。”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