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国外,但是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能回国吗
我现在在国外,但是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能回国吗
失信被执行人是否能回国?执行和解能否解除失信?如何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失信被执行人能否回国?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回国,但需要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并遵守出入境规定。具体而言,失信被执行人在选择交通工具时要避开受限种类,比如飞机;在入出国境时也得听从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个人信息和行程方案,以实现顺利出入境的目的。
与此同时,尽管失信被执行人得以回国,但其信用记录仍有瑕疵。故此,他们回国后要迅速采取修复措施,如偿还尚未清偿的债务,与债权人商定还款办法等,以期恢复良好信用记录,防止以后再遭信用困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执行和解能否解除失信?
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可以撤销。符合删除条件的情况如下:
- 被执行人已完全履行法律义务或已完成法院强制执行;
- 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
- 法院裁定终止执行或不受理;
- 由于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法院根据规定决定中止执行;
- 申请人要求删除失信信息,经法院批准;
- 在执行程序结束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多次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人及他人均未能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等。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般程序
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包括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法院对申请进行审理并向被执行人施行执行通知程序,最终由人民法院以书面决定的形式送达当事人,此决定自下达之日即刻生效。
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所述:首先,若申请执行人认定执行人存在失信行为,即可据此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审核并决定是否将该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人民法院在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倘若确认该执行人为失信行为方,便可做出相应的决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
当人民法院向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时,应明确告知相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再次,执行人需在接到执行通知后一定时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如未按期履行,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后,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制作决定书并送达给当事人,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而被执行人也需要在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否则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也将被公开披露,供社会大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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