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代写"引发服务合同纠纷,法官调解促双方和解
"论文代写"引发服务合同纠纷,法官调解促双方和解
近年来,"论文代写"现象屡见不鲜,不仅严重违背学术诚信原则,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纠纷。近日,槐荫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论文代写"服务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件,通过法官耐心调解和普法教育,最终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
案件回顾
2019年,小刘与某公司签订两份《作品出版代理服务合同》、三份《文章服务合同书》,约定由该公司代小刘撰写论文并予以发表。合同签订后,小刘依约支付了20万元服务费,但某公司一直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后某公司退还了部分费用,双方于2024年初签订《和解协议书》,约定解除上述五份合同,某公司于2024年5月向小刘返还剩余服务费18万元。后某公司未按时履行上述债务。小刘于2024年6月与小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享有的《和解协议书》项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小周,并将《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到某公司。现小周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公司返还合同款18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
法官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了解本案的来龙去脉后,针对原被告各自的问题进行了释法说理。一方面对被告进行了细致的普法教育,告知被告:论文代写代发的行为违反了学术诚信和公序良俗原则,损害正常的学术氛围、秩序等,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而被告公司与小刘初始签订的服务合同均属于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另一方面,法官针对原告索要违约金的诉求,从案涉几个合同的内容及合同效力、当事人的过错、关系等方面,向原告分析了其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缺乏法律依据,可能不会得到判决支持。最后,法官再次强调要坚决抵制代写代发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从自身做起不从事、不参与相关行为,维护学术诚信。
经过法官耐心阐述和讲解,被告方主动同意退还18万元合同款,但表示目前公司经营状况不好,收益不佳,希望能够与原告通过调解“和谐”解决纠纷,分期向原告支付款项。原告亦表示同意对方分期付款。后双方围绕分期期数、付款时间和金额进行了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本案得以实质化解。
案件启示
"论文代写"严重违背学术研究活动的诚信原则,系明令禁止的学术不端行为,且此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在法律层面上是无效法律行为。从民事角度来说,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官提醒:时刻谨记学术诚信,切勿从事、使用"代写"等不正当方式获取利益,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