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豪宅业委会向前物业追讨2800余万元始末
上海某豪宅业委会向前物业追讨2800余万元始末
上海汤臣湖庭花园业主委员会与中观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一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近日引发广泛关注。业主委员会向中观物业追讨2800余万元,主要涉及物业服务费结余、公共收益等争议。
事件背景
上海汤臣湖庭花园于2007年开盘销售,销售价格为28000元~38000元/平方米,物业费为6元/平方米·月,定位高端。中观物业自2007年8月1日起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直至2020年12月31日。然而,直到2020年7月25日,小区才正式成立第一届业委会。
关键争议点
离职补偿金争议
审计报告显示,中观物业在服务期间有一笔高达约270万元的离职补偿金支出,但没有提供解聘合同与支付流水。业主认为这笔支出存在虚增嫌疑,而中观物业则认为将其从管理成本中扣除会导致权利义务失衡。
酬金制模式争议
酬金制模式下,物业公司更像是一个财务管家,负责合理支配预收资金。但在湖庭花园案例中,由于业委会成立滞后,物业公司独自运行酬金制长达十余年,导致监管缺失。专家指出,酬金制对业委会能力要求较高,缺乏有效监管容易引发纠纷。
应收未收物业费争议
由于中观物业未提供物业管理费台账,无法核实应收未收的物业管理费金额。双方就这部分费用的处理存在重大分歧,业委会认为应计入结余返还,而中观物业则认为这不符合酬金制的约定。
法院判决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结果如下:
- 中观物业需支付业委会公共收益约100万元
- 返还物业服务费结余约404.5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 业委会需支付中观物业管理酬金差额约37.4万元
- 驳回中观物业其他反诉请求
业委会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已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要求改判中观物业返还物业服务费结余2808万余元。
专家观点
中物智库高级研究员宋子谦表示,酬金制模式对业委会能力要求较高,缺乏有效监管容易引发纠纷。他建议通过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引入居委会、基层党组织等多方力量共同监管小区财务。
深圳市物业经理人学会创会会员李广友则指出,酬金制模式在实际操作中面临诸多挑战,包括法律法规配套不足、财务困扰等问题。
后续发展
目前,中观物业尚未对媒体的采访请求作出正式回应。此案的最终结果将对酬金制模式的实施和物业管理行业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