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犯和结果犯的区别
行为犯和结果犯的区别
在刑法领域,行为犯和结果犯是两种基本的犯罪类型,它们在犯罪构成要件、定罪标准以及量刑考量上存在显著差异。本文将从多个维度解析这两种犯罪类型的区别,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刑法中的基本概念。
行为犯与结果犯的界定
根据刑法理论中的犯罪构成要件,区分行为犯与结果犯可以采用以下标准:损害特定对象的罪行属于结果犯范畴;而非损害特定实体的罪行则属于行为犯范畴。
此外,从刑法治裁的角度来看,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是对既遂犯罪的重要衡量指标,那么这种侵犯方式就属于结果犯。反之,如果犯罪行为目的在于实施某种非法活动,即使未引起预期的损害后果,也认定为行为犯。
《刑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行为犯与结果犯的界定标准
行为犯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法定的犯罪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例如,传授犯罪方法罪,只要实施了传授行为就构成犯罪。
结果犯是以法定的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犯罪既遂标志的犯罪,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犯罪既遂。比如,故意杀人罪,必须导致被害人死亡才构成既遂。
一般来说,行为犯注重行为的实施,不要求有实际的危害结果;结果犯则强调必须有特定的危害结果发生。但具体的界定还需根据不同的罪名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对行为犯和结果犯的认定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
行为犯与结果犯在定罪量刑上的区别
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法定的犯罪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如危险驾驶罪。其定罪不以造成特定结果为必要,注重行为本身。
结果犯是以法定的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犯罪既遂,如故意杀人罪,要有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既遂。
在定罪上,行为犯注重行为的实施,结果犯更强调结果的出现。量刑方面,结果犯若造成严重后果,量刑通常更重;行为犯虽不一定有实际结果,但因其行为的危险性,也会根据行为的性质、情节等进行量刑。总之,两者在定罪和量刑标准上存在明显差异。
总结
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要求实际造成特定损害。行为犯仅需实施行为,而无需实际损害;结果犯则需在发生特定损害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简言之,行为犯注重行为本身,而结果犯则关注行为导致的实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