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内地养老津贴透视:长者被迫"坐津贴监" 社署广东计划须优化
港人内地养老津贴透视:长者被迫"坐津贴监" 社署广东计划须优化
近年来,不少退休港人在内地安享晚年。特区政府社会福利署相继在2013年及2018年推出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让移居内地的香港长者可以享有津贴。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部分长者未能受惠,其中申请资格规定的"不得离港超过90日"成为最大的绊脚石。有长者为符合资格,被迫回港在高温的铁皮屋内"坐津贴监";亦有丈夫与妻子分开,回港"坐生果金监";更有85岁、早前丧偶的伯伯,虽盼望得到内地子女照顾,却无奈留港"坐长生津监",省吃俭用,一个饭盒食两餐。
《大公报》推出养老津贴系列报道,关注长者回内地养老恐未能申领津贴的两难处境,探讨相关津贴计划是否能优化,令有需要的长者不用再折腾。
根据资料显示,近年有近20万名香港居民申请内地居住证,而大湾区有逾37万港人居住,当中不少是长者。现年64岁、居于广东省惠州市的阿美是其中一位,明年8月她便达65岁,希望申请广东计划下的长者生活津贴(俗称为长生津),惟要申请相关津贴需先回港"坐九个月监"。"现在睡的床太小,如果我身材高一点都不能睡,真没想到几十岁仍要过这样子的生活,返来香港好似坐监一样,还慘过住收容所!"阿美希望相关部门能酌情处理长居于内地的长者个案,让他们不用再受煎熬。
退休生活首要考量为财力,若无稳定足够的储备,退休便会变"退忧"。参与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的合资格人士可申领长生津或高龄津贴(俗称为生果金),每月分别可领取4195元及1620元,惟申领相关津贴,除要已成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外,还须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更需符合当年离港不超逾90日的限制,令不少在内地定居的港人长者一筹莫展。
须符"一年不得离港逾90日"
港人阿美表示,最令她困恼就是"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在该年内如离港不超逾90日,亦视为符合连续居港一年的规限)"的规定,换言之,即是申请人在申请的前一年不能离港超过90日,阿美像很多定居内地的长者一样,香港已无居所,若要符合资格,她说道:"便要返来香港,但我已无屋住,要在香港租屋住。"
已长期居于惠州的阿美为香港永久居民,她表示早年在粉岭古洞一间护老院工作,约十年前因年纪渐长,且体力欠佳而退休,并返回惠州与丈夫及儿子一同生活。她又指近年丈夫因中风已失去工作能力,需要阿美照顾,一家七口,包括媳妇及三名年幼的孙儿,只靠在内地任职水电维修的儿独力支持,因此阿美在港所租的房屋能省则省。
日前大公报随阿美来到刚以每月2500元租下的屯门钟屋村铁皮屋单位,上址一带类似的铁皮屋密集,还有多间修车场,环境杂乱。来到阿美租住的铁皮屋,更需靠一把生锈的铁梯才能攀上其所住单位。记者看到约30平方呎的板间房内设备简陋,约12平方呎的睡床由一快木板叠高而成,进入细小的房内,一阵热风即扑面而来,即使开着了风扇,室内温度仍高逾摄氏33度,较户外摄氏31度的气温还要高。"除了热,还有好多蚊,头两日真睡不了觉。"阿美一脸无奈地说。
阿美自言,为在港找寻合适的居所历尽艰辛,由于经济条条例所限,她只能租住便宜的单位,"一个套房最少5000、6000元,还要交两个月上期作押金及最少签约两年,我哪裏有这么多钱?"她又指数月前曾到各区多个劏房及铁皮屋找寻便宜单位,及后经友人介绍才找到现时的铁皮屋,但房间狭小又焗热,更需与同层五住户共用一个厨房及厕所,她自言环境恶劣又十分不便,平日只利用电饭煲煮饭及简单面食,想起在惠州所住的居所可谓天渊之别,"在这裏(香港)人生地不熟,老人家又不方便,什么都要求人。"
与家人分隔 体弱多病乏照顾
日漸年老的阿美又提到身体不好且患有糖尿病,即便现时回港亦难有体力支持找寻工作帮补生计。"除了去诊所覆诊,在香港没有地方好去。"她回想在内地生活更是百般无奈,想到还要在港居住九个月,更感煎熬。她说道,香港回歸祖国,为什麽在内地居住便失去福利,希望有关部门能酌情处理长居于内地的长者个案。
议员:应为长者提供便利
"这个是值得我们长远去思考的问题,香港属于大湾区一部分,不要以香港为一个区限,即住在大湾区及香港要同等去对待。"对于"不得离港超过90日",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向大公报记者表示,需以同城化的概念,即是在大湾区居住便是在香港居住,将来的大家都有此概念,便不会出现有关问题。
黄国提到,现时在大湾区居住的香港长者约有9万人,但参加广东计划中只有约2.2万人,福建计划只有约2000人,申请及符合资格人数仍有一段距离。他指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在大湾区内属先行先试,如效果好,应便利港人返乡退休。他又指,工联会曾接获不少市民反映,特区政府没有额外增加开支,令长者返乡退休的质素更好,"如果想老人家晚年过得更好,是否要增加此便利?"他直指有关便利长者的措施值得思考。
按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符合资格的申请人申请相关津贴的前一年,需住港满一年,当中离港不能多于90日。黄国直指有关申请人在港居住的规限,只属一段短时间,待申请批出后便可以在内地长期居住,而特区政府外判非政府机构(NGO)的人员会作定期探望,便可持续发放相关津贴。
话你知:曾多次作豁免安排
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设有高龄津贴及长者生活津贴,为选择移居广东及福建省的合资格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现金津贴。社署曾多次作出单次特别安排,让已移居广东及福建省并符合所有其他申请资格,但未能符合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规限的长者,毋须先回港居住一年,亦能受惠于计划下相关津贴。
广东计划于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推出的首年,便设立一次性特别安排,让已移居广东、符合其他申请资格的香港长者不须先回港居住,亦能受惠于此计划。同样地,福建计划于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的首年,亦设有一次性特别安排。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两计划也实施单次特别安排,合资格的长者毋须先回港居住一年,亦可申领计划下的高龄津贴或长者生活津贴。
直至去年9月1日起,社署将公共福利金计划申请前连续一年居港规限下的离港限制由56天适度放宽至90天。
社署:设限为合理分配资源
社会福利署回覆《大公报》表示,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适用於在广东省和福建省定居的合资格长者,主要是因为粤闽两省都有较多香港居民居留,而且两省与香港在社会、经济、交通等各方面均保持独特而紧密的关系。政府现时没有计划改变上述安排。
该署又指公共福利金计划(包括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申请人需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但设有离港宽限,让申请人可在申请前短暂离港,例如探亲和外游。连续居港一年规限确保香港居民在申请公共福利金时与香港有密切联系,有助合理分配有限的公共财政资源。
为向有意申请相关津贴并在内地养老的长者提供更大弹性,该署自去年9月1日起,将公共福利金计划申请前连续一年居港规限下的离港限制,由56天适度放宽至90天。计算申请人的离港日数时,申请人离港期是由离港日开始计算(包括该日),但回港当日则不计算在内。如申请人或受惠人於同日离港并返港,会视作没有离港。而如申请人因病需在香港以外地方就医以致离港超过90天,而又能提供足够理由及文件证明其情况,该署署长可酌情考虑豁免计算超过90天的离港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