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USDT成跨境赌博新宠,涉案账户达900余个
最高法:USDT成跨境赌博新宠,涉案账户达900余个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跨境赌博治理问题调研报告》指出,跨境网络赌博正在利用区块链、加密通讯、虚拟货币等新兴技术逃避打击。其中,USDT(泰达币)已成为境外赌博网站主流的支付和赌资结算方式。这一新型支付手段的出现,不仅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也使得打击治理面临更大挑战。
USDT跨境赌博的运作模式
USDT跨境赌博主要通过“跑分平台”进行资金结算。以2020年10月破获的一起案件为例,犯罪团伙非法搭建“跑分平台”,在平台注册的跑分人员须以人民币购入USDT币作为保证金,并提供购入USDT币的充值码给“跑分平台”。当有“跑分”人员接单后,平台会直接扣除“跑分”人员之前所购买的等额泰达币保证金,并将相应的泰达币充值码提供给赌客,赌客充值与泰达币等额的人民币至“跑分”人员的账户。
这种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 匿名性:USDT交易具有一定的匿名性,使得资金流向难以追踪
- 去中心化: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执行,减少人为干预
- 跨境流动:USDT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快速转移,逃避监管
虚拟货币赌博的法律风险
虚拟货币赌博不仅违法,还可能导致严重的财产损失和法律后果。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构成赌博罪。利用虚拟币进行网络赌博可能触犯“开设赌场罪”,该罪名包括建立赌博网站、提供平台组织赌博等行为,情节严重者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政策和打击力度
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人民法院对赌博犯罪坚持总体从严惩处方针。在王志某开设赌场案中,赌资流转涉及900余个银行卡账户及虚拟货币账户,人民法院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相关查封、冻结措施,对查明的涉案赌博资金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同时,对于具有从犯、自首、立功、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兑现政策。在郑某、龚某开设赌场案中,被告人龚某是从犯,罪责明显小于被告人郑某,且坦白、认罪认罚,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结语
USDT跨境赌博是新型网络犯罪,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危害性。它不仅可能导致个人财产受损,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同时,《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虚拟币不具法偿性,相关活动属非法金融活动。公众应提高警惕,远离虚拟货币赌博活动,避免陷入法律和财产困境。